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陀智慧农业示范园区建设项目已由赤城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赤数政
【2025】19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赤城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赤城县贵农绿色扶贫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752895.79㎡,总建筑面积为84480.61㎡,具体明细如下:新建1#-6#连栋温室,7#-11#连栋温室,共11座,总建筑面积77367.06㎡;新建水肥间/物资库1座,总建筑面积4037.99㎡;新建水肥间1座,总建筑面积531.66㎡;新建农药库1座,总建筑面积163.43㎡;新建实验室1座,总建筑面积227.99㎡;生产交易中心A-1、生产交易中心A-2、生产交易中心A-3,共3座,总建筑面积1308.24㎡;生产交易中心B,1座,总建筑面积259.49㎡;生产交易中心C,1座,总建筑面积415.47㎡;高压配电室1座,总建筑面积169.28㎡;场地土方平衡;室外电气工程(仅厂区配电干线图);室外给排水工程。
2.2招标范围:海陀智慧农业示范园区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及该项目整体运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开户许可证(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试点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的通知》(银发【2018】125号)对于不再核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试点地区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但应提供试点地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信息材料,信息材料中应真实的反应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包括账户名称、账号、开户银行名称等)(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3.2资质要求:潜在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1)设计资质: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的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已执行该通知的企业可按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措施表及改革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分类分级表投标,目前未执行该通知的企业可按照企业原有资质投标);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提供响应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3.1.3业绩要求:(3)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一项建筑工程项目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设计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业绩均可参与评审)。
3.1.4信誉要求:本项目投标人须信誉良好,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全国范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http://***/)”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以上查询结果投标文件中无需附,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为准);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满足以上信誉要求。
3.1.5其他要求:3.6(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除外)(2)所有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远程异地)”评审的相关政策执行。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技术部分评审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供应商信息情况下进行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4)本项目技术部分采取“暗标”,即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详细内容请下载招标文件查看。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且在本单位注册,且现阶段没有在任何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设计负责人应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派出);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若联合体投标,应当为负责施工任务的单位人员)。注:本招标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可为满足要求的同一人。4.运营负责人要求:拟派的运营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运营负责人应由承担运营任务的单位派出),需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在该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相应的资质条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5)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6)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具有管理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由牵头人之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
(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8)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9)组成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各方的自愿行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2-15 10:00:00至2025-12-20
10: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1-0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1)受理异议单位:赤城县贵农绿色扶贫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受理异议电话:0313-6479001
电子邮箱:598067506@qq.com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赤城县经济开发区B区33号
(2)受理异议单位:中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理异议电话:0313-3080254 电子邮箱:zczbzjk@126.com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大观南路26号C205A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赤城县农业农村局
电话:0313-6312295
电子邮箱:ccxnmj@163.com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付费主体:无; (2)本次收费标准为:0元。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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