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关于攀枝花市2025年拍卖第7期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受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以拍卖方式出让3(幅)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宗地 位置 | 宗地 面积 | 主要规划条件 | 出让年限 (年) | 竞买保证金 | 起拍价 | 增价幅度 |
2022—R12# | 位于仁和区沙沟片区 | 出让面积7265.58㎡(约10.9亩) | 用地性质:商务金融兼商业用地(B2B1),兼容商业建筑面积≤允许总计容建筑面积的30%;容积率≤2.0;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竞得人必须严格执行《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R12#宗地规划条件》。 | 商务金融用地40年;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40年。 | 360万元 | 1800万元(约165.14万元/亩) | 30万元 |
2025—R3# | 位于仁和区那招片区 | 出让面积11164.30㎡(约16.75亩) | 用地性质: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兼容商业用地(0901)、商务金融用地(0902),兼容建筑面积≤允许总计容建筑面积的45%;其中商业用地建筑面积≥兼容建筑面积的35%,商务金融用地建筑面积≤兼容建筑面积的10%;原则上商住分离。1.0≤容积率≤3.3;建筑密度≤35%;绿地率≥25%。 竞得人必须严格执行《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R3#宗地规划条件》。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40年;商务金融用地40年。 | 2000万元 | 3015万元(约180万元/亩) | 50万元 |
2025—R4# | 位于仁和区火车南站片区 | 出让面积27417.06㎡(约41.13亩) | 用地性质:一类物流仓储用地兼商业用地(110101/0901),兼容商业计容建筑面积≤允许总计容建筑面积的40%;容积率≤1.5;建筑密度≤50%;绿地率≥20%。 竞得人必须严格执行《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R4#宗地规划条件》。 | 物流仓储用地50年;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40年。 | 1049万元 | 2098万元(约51万元/亩) | 30万元 |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2022—R12#
1.若本宗地有两个及以上意向用地者通过竞买资格审查,将设定出让底价。
2.成交价款缴纳方式:竞得人必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含竞买保证金)。
3.开竣工时间:竞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365日内开工建设,开工后730日内竣工。
4.宗地内涉及建构筑物的美化、夜景亮化工程须结合“花城”理念,按照“花城”打造相关要求和标准,由竞得人全额出资建设,建设工作含设计、监理、施工、验收等,要与宗地内其他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其美化、亮化方案须报仁和区人民政府指定部门审核同意,所产生的运营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5.宗地以现状地形提供,所产生的弃土、弃方、挡墙、放坡等各种工程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内地面残留建(构)筑物的拆除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开发建设中的挡墙、支护、放坡等工程措施不得超出用地范围,并确保周边场地、周边建筑物、市政管网设施、城市道路的安全,挡墙或围挡要按照全国文明城市的点位要求,落实常态维护。仁和区人民政府负责宗地外水、电、气配套,以保障宗地的开发建设。
6.宗地内水、电、气及其配套设施与宗地外管网的连接,以及宗地地下管线、地下工程设施等的拆迁、搬迁、避让等,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内地上10kV及以上电力线路如需迁建,由仁和区人民政府负责搬迁,竞得人须无条件配合;如不迁建,竞得人应在项目方案设计时,结合城市景观统筹考虑、统一设计并确保其公共性,且须按照电力部门要求和《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T50293—2014),妥善处理好与宗地外电力设施的关系及高压走廊范围、安全间距等问题,涉及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7.竞得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向市、区两级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提交《建设项目动工申报书》和《建设项目竣工申报书》,如竞得人不执行申报制度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向社会公示,纳入疑似闲置土地进行清理调查。
8.竞得人应做好地块的地质勘查、地块开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防治等相关工作,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9.竞得人必须仔细阅读并认可《拍卖文件》中所有内容。竞得人必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缴纳土地成交价款。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得退还保证金;已签出让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依法收回土地。
10.竞得人需按要求开展环评、安评、水保、涉河审批等工作,并严格落实有关条件。应严格按照环保、河道管理等法律法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项目在建设期和运营期应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文件,落实各项环境保护设施、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全面稳定达标排放;竞得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宗地内外各类管线施工;竞得人应按相关规范要求做好该宗地消防及绿色建筑节能设计;涉及边坡、挡墙的,应做好边坡、挡墙垂直绿化设计,确保满足相关要求和景观效果。
11.该宗地的建设必须按相关规定做好工棚搭建、排污、排土、降噪、降尘等措施,确保文明施工。因该宗地开发建设产生各种纠纷、矛盾等影响稳定的情形,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该宗地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环境破坏、地质灾害以及周边既有建筑安全问题等,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12.宗地位于仁和区沙沟片区,由仁和区人民政府于成交之日起将宗地交付竞得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拍卖文件。
2025—R3#
1.若本宗地有两个及以上意向用地者通过竞买资格审查,将设定出让底价。
2.成交价款缴纳方式:竞得人必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含竞买保证金)。
3.开竣工时间:竞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365日内开工建设,730日内竣工(完成回购商品安置房及不低于3100㎡可用为办公商业用房工程建设);其他项目须在开工后1095日内竣工。
4.竞得人须同意仁和区人民政府指定部门在该宗地内回购总计56套、建筑面积共6664㎡的回购商品安置房,具体回购要求及双方权利义务以2025—R3#宗地商品安置房回购及商业用房移交合同约定为准。
5.竞得人须在宗地内无偿配建不低于3100㎡的商业用房,该商业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仁和区人民政府指定部门,产权等相关手续由竞得人办理,产生的所有税费由双方各自缴纳。移交的商业用房须与其他商业用房相对独立,且不得布置在地下室。该商业用房设计方案须报仁和区人民政府指定部门审核同意,并与宗地内其他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6.竞得人应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设置物业服务用房、业主委员会用房、便民商业服务等配套设施和集中绿地,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设计中应有公共配套设施专篇,并在总平面图及其技术经济指标表中列出项目配套设施的名称、位置、用地面积、建筑面积等;同时,应根据《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55019—2021)、《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进行无障碍设施设计,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上述设施设计方案须报仁和区人民政府指定部门审核同意,并与宗地内其他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7.宗地内涉及建(构)筑物的美化、夜景亮化工程须按照“花城”打造相关要求和标准,由竞得人全额出资建设,建设工作含设计、监理、施工、验收等,要与宗地内其他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其美化、亮化方案须报仁和区人民政府指定部门审核同意,所产生的运营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8.宗地以现状地形提供,所产生的弃土、弃方、挡墙、放坡等各种工程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内地面残留建(构)筑物的拆除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开发建设中的挡墙、支护、放坡等工程措施不得超出用地范围,并确保周边场地、周边建筑物、市政管网设施、城市道路的安全,挡墙或围挡要按照全国文明城市的点位要求,落实常态维护。仁和区人民政府指定部门负责宗地外水、电、气配套,以保障宗地的开发建设。
9.宗地内水、电、气及其配套设施与宗地外管网的连接,以及宗地地下管线、地下工程设施等的拆迁、搬迁、避让等,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内地上10kV及以上电力线路如需迁建,由仁和区人民政府负责搬迁,竞得人须无条件配合;如不迁建,竞得人应在项目方案设计时,结合城市景观统筹考虑、统一设计并确保其公共性,且须按照电力部门要求和《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T50293—2014),妥善处理好与宗地外电力设施的关系及高压走廊范围、安全间距等问题,涉及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10.竞得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向市区两级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提交《建设项目动工申报书》和《建设项目竣工申报书》,如竞得人不执行申报制度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向社会公示,纳入疑似闲置土地进行清理调查。
11.竞得人应做好地块的地质勘查、地块开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防治等相关工作,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12.竞得人必须仔细阅读并认可《拍卖文件》中所有内容。在土地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仁和区人民政府签订2025—R3#宗地回购房回购及商业用房移交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包括:投资金额、建设规模、位置、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功能配置、项目验收、产权移交、项目监管、争议纠纷解决有关事宜以及违约责任等),10个工作日凭2025—R3#宗地回购房回购及商业用房移交合同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缴纳土地成交价款。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得退还保证金;已签出让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依法收回土地。
13.竞得人需按要求开展环评、安评、水保、涉河审批等工作,并严格落实有关条件。应严格按照环保、河道管理等法律法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项目在建设期和运营期应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文件,落实各项环境保护设施、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全面稳定达标排放;竞得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宗地内外各类管线施工;竞得人应按相关规范要求做好该宗地消防及绿色建筑节能设计;涉及边坡、挡墙的,应做好边坡、挡墙垂直绿化设计,确保满足相关要求和景观效果。
14.该宗地的建设必须按相关规定做好工棚搭建、排污、排土、降噪、降尘等措施,确保文明施工。因该宗地开发建设产生各种纠纷、矛盾等影响稳定的情形,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该宗地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环境破坏、地质灾害以及周边既有建筑安全问题等,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15.宗地位于仁和区那招片区,由仁和区人民政府于成交之日起将宗地交付竞得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6.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拍卖文件。
2025—R4#
1.若本宗地有两个及以上意向用地者通过竞买资格审查,将设定出让底价。
2.成交价款缴纳方式:竞得人必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含竞买保证金)。
3.开竣工时间:竞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365日内开工建设,开工后730日内竣工。
4.宗地以现状地形提供,所产生的弃土、弃方、挡墙、放坡等各种工程由竞得人按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实施,费用自理;宗地内房屋及建(构)筑物的拆除、地面残留附着物的清场及树木搬迁等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费用自理;宗地开发建设中的挡墙、支挡、放坡等工程措施不得超出用地范围,并确保周边场地、周边建筑物、市政管网设施、城市道路的安全,挡墙或围挡要按照全国文明城市的点位要求,落实常态维护。仁和区人民政府负责宗地外水、电、气等基础设施配套,以保障宗地的开发建设。
5.宗地内水、电、气及其配套设施与宗地外管网的连接,以及宗地地下管线、地下工程设施等的拆迁、搬迁、避让等,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内地上110kV高压铁塔及高压线路如需迁建,由竞得人自行对接相关部门进行搬迁,费用自理;如不迁建,竞得人应在项目方案设计时,结合城市景观统筹考虑、统一设计并确保其公共性,且须按照电力部门要求和《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T50293—2014),妥善处理好与宗地外电力设施的关系及高压走廊范围、安全间距等问题,涉及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6.竞得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向市区两级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提交《建设项目动工申报书》和《建设项目竣工申报书》,如竞得人不执行申报制度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向社会公示,纳入疑似闲置土地进行清理调查。
7.竞得人应做好地块的地质勘查、地块开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防治等相关工作,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8.竞得人必须仔细阅读并认可《拍卖文件》中所有内容。竞得人必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缴纳土地成交价款。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得退还保证金;已签出让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依法收回土地。
9.竞得人需按要求开展环评、安评、水保、涉河审批等工作,并严格落实有关条件。应严格按照环保、河道管理等法律法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项目在建设期和运营期应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文件,落实各项环境保护设施、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全面稳定达标排放;竞得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宗地内外各类管线施工;竞得人应按相关规范要求做好该宗地消防及绿色建筑节能设计;涉及边坡、挡墙的,应做好边坡、挡墙垂直绿化设计,确保满足相关要求和景观效果。
10.该宗地的建设必须按相关规定做好工棚搭建、排污、排土、降噪、降尘等措施,确保文明施工。因该宗地开发建设产生各种纠纷、矛盾等影响稳定的情形,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该宗地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环境破坏、地质灾害以及周边既有建筑安全问题等,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11.宗地位于仁和区火车南站片区,由仁和区人民政府于成交之日起将宗地交付竞得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拍卖文件。
三、竞买资格
(一)在本市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EF%BC%89%E2%80%9D%E4%B8%AD%E8%A2%AB%E5%88%97%E5%85%A5%E7%BB%8F%E8%90%A5%E5%BC%82%E5%B8%B8%E5%90%8D%E5%BD%95%E6%88%96%E8%80%85%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4%BC%81%E4%B8%9A%E5%90%8D%E5%8D%95%E7%9A%84%E5%A4%B1%E4%BF%A1%E4%B8%BB%E4%BD%93%E4%B8%8D%E5%85%B7%E5%A4%87%E7%AB%9E%E4%B9%B0%E8%B5%84%E6%A0%BC%E3%80%82%3C/p%3E%3Cp%3E%EF%BC%88%E4%BA%8C%EF%BC%892022%E2%80%94R12 号:2302332119100116196
九、其他公告方式
本公告在以下网址同时发布
1.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网站
(http://***/%EF%BC%89%3C/p%3E%3Cp%3E2.%E5%9B%9B%E5%B7%9D%E7%9C%81%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4%BF%A1%E6%81%AF%E7%BD%91%3C/p%3E%3Cp%3E%EF%BC%88http://ggzyjy.sc.gov.cn/%EF%BC%89%3C/p%3E%3Cp%3E3.%E6%94%80%E6%9E%9D%E8%8A%B1%E5%B8%82%E8%87%AA%E7%84%B6%E8%B5%84%E6%BA%90%E5%92%8C%E8%A7%84%E5%88%92%E5%B1%80%E7%BD%91%E7%AB%99%3C/p%3E%3Cp%3E%EF%BC%88http://zgj.panzhihua.gov.cn%EF%BC%89%3C/p%3E%3Cp%3E4.%E5%85%A8%E5%9B%BD%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F%BC%88%E5%9B%9B%E5%B7%9D%E7%9C%81%C2%B7%E6%94%80%E6%9E%9D%E8%8A%B1%E5%B8%82%EF%BC%89%3C/p%3E%3Cp%3E%EF%BC%88http://ggzy.panzhihua.gov.cn/%EF%BC%89%3C/p%3E%3Cp%3E%E5%8D%81%E3%80%81%E8%81%94%E7%B3%BB%E6%96%B9%E5%BC%8F%3C/p%3E%3Cp%3E%E8%81%94%E7%B3%BB%E5%9C%B0%E5%9D%80%EF%BC%9A%E6%94%80%E6%9E%9D%E8%8A%B1%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6%9C%8D%E5%8A%A1%E4%B8%AD%E5%BF%83%EF%BC%88%E6%94%80%E8%A5%BF%E7%A7%91%E6%8A%80%E5%9F%8E8%E6%A5%BCB%E5%8C%BAB808%EF%BC%89(%E6%94%80%E6%9E%9D%E8%8A%B1%E5%B8%82%E4%BB%81%E5%92%8C%E5%8C%BA%E4%B8%89%E7%BA%BF%E5%A4%A7%E9%81%9369%E5%8F%B7%EF%BC%89%3C/p%3E%3Cp%3E%E8%81%94%E7%B3%BB%E7%94%B5%E8%AF%9D%EF%BC%9A0812-3378053%3C/p%3E%3Cp%3E%E8%81%94 系 人:杨先生
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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