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人: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采购项目名称:泾河集团(含子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选聘
3、采购项目编号:LH2026-001
4、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01月15日
5、根据本项目评审办法,经询比评审小组评审,成交侯选单位排序如下:
泾河集团(含子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选聘(一标段):
第一成交候选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价 格:402000.00 元
服务期限:2026年2月28日前出具审计报告初稿
项目负责人:张小娟
第二成交候选人:西安同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价 格:325500.00 元
服务期限:2026年2月28日前出具审计报告初稿
项目负责人:李民全
第三成交候选人:西安超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价 格:327600.00 元
服务期限:2026年2月28日前出具审计报告初稿
项目负责人:杜成芳
泾河集团(含子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选聘(二标段):
第一成交候选人: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西安分所
价 格:312000.00 元
服务期限:2026年2月28日前出具审计报告初稿
项目负责人:李龙
第二成交候选人:西安同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价 格:255500.00 元
服务期限:2026年2月28日前出具审计报告初稿
项目负责人:李民全
第三成交候选人:西安超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价 格:257400.00 元
服务期限:2026年2月28日前出具审计报告初稿
项目负责人:杜成芳
6、若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询比的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相关证明材料;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异议联系方式同本公示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河大道中段产业孵化中心
联 系 人:赵飞
电 话:029-36385618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朗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新城区长乐西路269号白马世纪广场A座2304室
联 系 人:张彦
电 话:13572517907
电子邮件:304265242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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