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公安局统筹建设交通警察大队、丹河派出所、执法办案中心业务技术用房项 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XQH2025-044)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一、招标条件 本泽州县公安局统筹建设交通警察大队、丹河派出所、执法办案中心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工 程总承包(EPC),招标项目编号:E1405000297A02401001001,已由泽州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以泽行审发【2025】127 号文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泽州县人民政府统筹,招标人为泽州县公安 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2.1 项目名称:泽州县公安局统筹建设交通警察大队、丹河派出所、执法办案 中心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2 建设地点:丹河新城规划安居街北侧、规划丹川路东侧 2.3 项目总投资:16276.93 万元。 2.4 项目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 18657㎡,总建筑面积 23807.5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6407.53㎡,地下建筑面积 7400㎡)。主要建设内容为交通警察大队业务技术用房、丹河派出所 业务技术用房、执法办案中心业务技术用房、附属用房、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门房、室外警 体训练场、绿化、道路及铺装、土方、围墙及挡墙、室外管线、亮化等配套工程。其中:丹河派 出所业务技术用房(1#楼),建筑面积 3635.82㎡(不含地下),框架结构,地下一层,地上六层; 执法办案中心业务技术用房(2#楼),建筑面积 3082.77㎡(不含地下),框架结构,地下一层,地上 二层;附属用房(3#楼),建筑面积 2832.64㎡(不含地下),框架结构,地下一层,地上三层;交通警 察大队业务技术用房(4#楼),建筑面积 6758.3㎡(不含地下),框架结构,地下一层,地上五层;地 下车库,建筑面积 7432㎡(其中地下面积 7400㎡,地上面积 32㎡),框架结构,地下一层(局部地 上一层);门房,建筑面积 66㎡(每个面积 22㎡,共三个),框架结构,地上一层。 2.5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不分标段: 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程施工、重要材料、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调试、工程保 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所有内容。 2.6 计划工期:总工期 540 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 60 日历天,施工工期 480 日历天)。 2.7 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必须达到现行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施工质量符合设计 图纸,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合格标准;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不分标段: 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程施工、重要材料、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调试、工程保 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所有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不分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 发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其中,设计资质要求: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者工程 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 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较高的设计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拟派施工 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B 证),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 人); 3.2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财务状况良好,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中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查询中不得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如为省外企业须登录“山西省一体化在线政 务服务平台”办理山西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入晋信息登记,并提供“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 站省外入晋企业信息查询页。 3.3 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除应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牵头人须是施工单位,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 以上资质。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联合体成员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 确牵头单位以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权利、义务、职责分工等。联合体牵头单位对其余联 合体各成员单位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要协调工作; 3.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 无效;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 任;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7-04 11:00 至 2025-07-11 11:00 获取方式:4.1 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7 月 4 日至 2025 年 7 月 11 日的 任意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晋城市):(https://ggzy.jcgov.gov.cn)报名并 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获取方法:投标人打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晋城市): (https://ggzy.jcgov.gov.cn)凭数字认证证书(CA)登录,进行获取保证金账号、下载电子招标资 料(含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主体库注册指南 http://jyzt.sxzwfw.gov.cn。数字认证证书(CA)办理 指南:http://prec.sxzwfw.gov.cn/cajchrpt)。 4.3 投标人需使用“山西投标人工具箱”版本号为:晋城市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版)最 新版本 6.9.0 打开“项目响应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8-05 09:30递交方法:5.1 开标前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加密工具进行加密,加密成功后上传至全国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晋城市):(https://ggzy.jcgov.gov.cn)。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8 月 5 日上午 9 时 30 分;地 点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晋城市):(https://ggzy.jcgov.gov.cn)。 5.3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2025 年 8 月 5 日上午 10 时 00 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 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递交地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晋城市);(https://ggzy.jcgov.gov.cn)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8-05 09:30 开标方式:开标地点: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晋城市): (https://ggzy.jcgov.gov.cn)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可以采用现金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交 易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1.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晋城市): (https://ggzy.jcgov.gov.cn) 2.纸质方式提出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门女士 电话:13333561871 九、其他公示内容本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晋城市)》 上发布。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泽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电话:0356-2285680电子邮件:zzx_zjjbgs@163.com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泽州县公安局地址:山西省晋城市城区西环路 1873 号联 系 人:成先生电话:0356-3011170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山西谦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晋城市开发区君和商务 4 层 422 室 联 系 人: 门晓琪 电话: 13333561871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