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山市秉烈乡卫生院体外冲击波治疗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文山市秉烈乡卫生院体外冲击波治疗系统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9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体外冲击波治疗系统1套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文山市秉烈乡卫生院体外冲击波治疗系统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文山市秉烈乡卫生院体外冲击波治疗系统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内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14日08时30分到2026年09月18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或邮箱报名通过后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4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4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云南
七、其他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文山市秉烈乡卫生院体外冲击波治疗系统采购项目
3.采购预算(最高限价):9万元
4. 采购需求:体外冲击波治疗系统1套
注:投标人需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得缺项漏项,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5.交货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2.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2.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X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供应商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备案凭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注: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事宜
1.获取时间:2026年9月14日08:30至2026年9月18日17:30(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现场或邮箱报名通过后获取;
2.1现场报名地点:云南文山市获取磋商文件;
2.2邮箱报名:报名资料扫描为一个PDF发送至邮箱,须以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命名标题及文件名。
3.报名时必须携带材料:报名函(见附件):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可不提供)报名资料均加盖公章。
四、磋商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3000.00元。
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
2.1银行转账: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从申请人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办理磋商保证金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名称(可简写),磋商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申请单位名称一致,未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此次采购活动。
2.2银行保函和保证保险方式缴纳的有疑问可致电代理机构。
五、磋商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1.递交方式:专人(授权委托人)密封送达
2.递交时间:2026年9月24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
3、开标时间及地点:2026年9月24日09时00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
联系人: 王 经 理
咨询电话:183-1119-6869
邮 箱:cg100143@[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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