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JH25-211400-01537
二、项目名称:葫芦岛市数据中心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数据中心办公用房租赁
供应商名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龙港区龙港区龙湾大街23号
中标(成交)金额:400,000(元)
评审报价:4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数据中心办公用房租赁
服务类
名称:葫芦岛市数据中心办公用房租赁项目(C21020000房屋租赁服务)
服务范围:房屋整体共4层,房照建筑面积8109平方米,此项目租赁综合楼二楼及地下室餐厅部分,建筑面积约1800平方米。 租赁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23号
服务要求:采购人租赁的办公场所如发生需要维修维护(包括但不限于楼的主体、外墙、屋顶、楼梯间、走廊通道、水、电、暖及其他共用设施)等现象均由供应商负责维修维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租赁期满,采购人将自行搬走所有的装修物及安装物。 供应商出租的场所产权应明晰,未被查封、抵押,未涉及任何债务问题及法律纠纷,如因以上原因而产生的任何后果,均由供应商负责,并承担采购人的一切经济损失。 租赁场所所产生的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均由供应商全部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税费。 其他未尽事宜按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执行。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供应商出租的办公场所建筑结构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同时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达到综合验收合格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嵩、蔡坤、 李中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数据中心办公用房租赁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服务类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6,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葫芦岛市数据局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路54号
联系方式:0429-21930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天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河东路206-5号C室
联系方式:151242977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贲腾
电话:15124297773
十、附件
采购文件:招标文件-葫芦岛市数据中心办公用房租赁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