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100-NJCC-G2026-000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涉案扣留车辆定点保管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6-10-23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公告及招标文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6年1月以来任一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2025年度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网站在线打印,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网站在线打印,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网站在线打印,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网站在线打印,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网站在线打印,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更正为“(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6年1月以来任一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2025年度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2.原招标文件“7.本项目接受不联合体投标。”更正为“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更正日期:2026-10-28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采购包6、采购包7、采购包8、采购包9、采购包10、采购包11、采购包12、采购包13、采购包14、采购包15、采购包16
单位名称: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单位地址:江苏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58号
联系人:周娟
联系电话:180617897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长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鼓楼区管家桥9号华新大厦11楼
联系人:邝工
联系电话:158506133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邝工
电话:15850613346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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