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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开发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大厦外立面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哈尔滨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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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开发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大厦外立面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JSG0102G250730001001001

1. 招标条件

1.1哈尔滨开发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大厦外立面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已由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承诺书》(项目代码:2507-230181-04-05-802695)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开发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国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哈尔滨市平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开发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大厦外立面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大厦(哈尔滨市长江路368号)

2.3建设规模:拆除工程15000m?,外墙防水15000m?,外墙保温更换15000m?,外墙喷涂真石漆15000m?,屋顶修缮及更换防水保温1350m?,设备用房修缮300m?,更换首层雨棚200m?。

2.4招标控制价:1210万元;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9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5年12月15日,总工期106日历天。(实际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6招标范围: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大厦外立面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等内容。

2.7 质量标准:合格。

2.8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直接票决),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3.1.1工程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工程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人员要求:

3.2.1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其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如注册执业资格为注册建造师,则须同时提供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

3.2.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3.2.3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注:以上拟派人员须为本单位合法在职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并提供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3个月(2025年05月至2025年07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在岗人员(根据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哈尔滨市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等;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等以便于进行核实。

3.2.4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的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在投标文件内提供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的证书及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组织机构人员的承诺),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3信用要求:

3.3.1投标人(联合体各方)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各方)、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有行贿犯罪档案的其投标无效。

3.3.2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失信不包括集团或其下属独立法人单位或负责人性质的分公司)。投标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针对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各方)、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进行查询,有此情形的其投标无效。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组成联合体的企业不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参与方分工及主要权利、义务,分工相同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5.2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标段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3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5.4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发包人订立合同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5.5由牵头人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 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07月30日18时00分至 2025年08月0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前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3其他事项:

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该格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

电子投标工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21日08时3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6.1开标时间为 2025年08月21日08时30分。

6.2线上开标,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评标、定标方式

8.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等工作。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hrbggzy.harbin.gov.cn/)。

10.其他

10.1投标人被列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建筑领域欠薪企业公示名单”且未完成整改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s://sgqy.hrbjzsc.cn:8881/zzcxqqjl.jsp公布的数据为准。)

10.2本项目执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文件规定,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建筑工人(农民工)应当在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通过实名制管理系统完成实名注册登记。

10.3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平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6501235。

10.4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哈尔滨市平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 标 人:哈尔滨开发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长江路368号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话:18145583127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群力第四大道1479号远大商务公寓C座2510室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话:15546623550 

电子邮箱:guoaozhaobiao@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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