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高州产业园区南区金旭路新建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502-440981-04-01-459468 | ||
投资项目名称 | 茂名高州产业园区南区金旭路新建基础设施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茂名高州产业园区南区金旭路新建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 ||
标段(包)名称 | 茂名高州产业园区南区金旭路新建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高州市金山街道高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南区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市级)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市级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路线全长1578米,呈南北走向,起点与金瑞大道相交,终点与金竹路相交。道路按城市次干路设计,双向六车道,红线宽度30米,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面结构为水泥混凝土。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通信管线、电力管线、给水管线、建筑工程及绿化等市政配套工程等。 | ||
招标内容 | 实施内容包括设计、施工、保修及修复任务。本次招标确认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承担主体,中标后以概算范围为依据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施工保修及修复任务等工作,本项目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禁止设计、边施工;坚持用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控制概算,用概算控制预算、用预算控制结算的原则实行限额设计和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①设计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综合管线工程、照明工程、建筑工程及绿化工程,施工图设计等阶段的设计工作。以及初步设计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及所有关技术资料。②施工内容:根据审定的施工图纸以及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范围内(不含线路迁改工程)的施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保险、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竣工图及结算编制。本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完成相关报批、报建配合服务:报批报建配合,竣工备案等工作。具体以合同为准。最终以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经审定的设计图纸、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内容及工程总承包合同为准且包括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招标人有权对实施项目的承包范围进行调整,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 ||
工期(交货期) | 总工期420日历天。(1)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经招标人和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60日历天内完成。(2)施工工期:3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3)缺陷责任期:24个月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7258.2259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大陆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有效。 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如下:(1)、(2)资质:(1)设计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乙级,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 (道路工程、排水工程) 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2)施工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1)和(2): (1)市政公用工程类一级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目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在本招标项目中,项目经理是指以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身份,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的。时间界定为:该项目经理存在其它项目中标结果公告的中标人拟任项目经理,或在建项目至工程竣工验收的期限的委任项目经理,或在各省份的“建筑市场监管平台”中被锁定的项目经理。 | ||
投标人业绩要求:不设置为资格条件。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否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网上下载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7月4日 11时4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7月24日 0时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7月25日 9时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现场递交(具体开标室详见招标公告日程安排)。 |
开标时间 | 2025年7月25日 9时0分 | 开标地点 | 第01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高州市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高州市金山开发区(高州市金山经济开发试验区办公大楼六楼) |
招标人联系人 | 林先生 | 联系电话 | 0668-6698379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宇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茂南区粤华东一巷12号大院6号150201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何工 | 联系电话 | 18929755807 |
招标监督机构 | 高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668-6666999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或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不接受其投标。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时间内以匿名方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答疑专区进行网上提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对投标人的问题统一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发布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对于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存在任何违规或不公平内容,投标人可向招标人提出异议。4.开标时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牵头方)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委派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至少2025年03月至2025年05月本单位社保证明)准时参加开标会,且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场做签到工作,开标时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的,则无需提供)和投标保证金转账凭据打印件或电子保函打印件盖章件或银行保函原件或保险保函原件。5.投标人采用现金转账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须完成投标登记后将投标保证金与本项目进行绑定,绑定成功后才能被认定为完成缴交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的信息为准。若投标人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保证金绑定,导致投标保证金未能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显示的,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关于基本户保证金专用账户账号的通知及操作指引”。6.定标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由招标人另行告知。7.投标人并于递交投标文件时缴交招标文件资料费人民币200元。8.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9.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投标单位名称统一按“(主)***投标单位名称(成)***投标单位名称”的形式填写。10.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交易集团企业库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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