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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坤和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新时代家园二期一批商业房产(第19批)公开招租

乌兰察布市 其他 2026年0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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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新时代家园二期商业4#楼一批商业房产公开招租项目编号详见标的列表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不延期。
资产概况

(以实际勘验情况为准,本栏内容仅供参考)

标的概况
标的坐落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新时代家园二期商业4#楼
基本属性标的类型商业用房所在层数见附件:房产信息参考清单    
租赁面积约(㎡)见附件:房产信息参考清单租赁期限5年
租金支付方式首年租金通过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统一结算,剩余租期租金按租赁合同约定内容进行结算。租金递增方式
装修期限给予自房产交付之日起60个自然日的装修时限,装修期结束次日开始租赁期。承租押金5000元
房屋现状标的状态闲置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以实际勘验为准
其他情况
评估情况

评估价

(元/年)

详见标的列表
评估基准日2025-10-20
评估机构内蒙古中启正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租金底价(元/年) 详见标的列表
出租方情况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乌兰察布市坤和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息并由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做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乌兰察布市坤和房地产有限公司

特别告知

公告中标的照片和相关参数信息来源于出租方提供的资料和评估报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实际勘验为准。

1、本次出租的房产位于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新时代家园二期商业4#楼一批商业房产(详见附件:房产信息参考明细表),出租方有处置权,装修情况以实际情况为准,租赁面积以实际面积为准。本次出租标的面积为出租方提供,承租方承租后租金不因面积变化而调整。

2、本次招租标的房产目前闲置中。

3、本次招租标的租期为5年,挂牌价为该项目每年的租金底价(不包含当年物业费),最终年租金价格以竞价后的成交价为准。最终承租方需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物业费直接支付至物业公司账户。

4、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意向承租方须自行了解标的房产使用情况及交房事宜,自行承担按现状承租后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意向承租方应自行查阅档案、现场调查走访,并独立作出是否投资、投资价值如何等的判断,中心对标的资产的内容、状态、效力、价值等不做出承诺,所提供的推介资料及介绍、说明、解释等内容,也不构成对标的资产价值的任何声明和保证,标的资产最终以其相关法律文书等记载的内容为准,请意向承租方自行与出租方联系查阅。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5、本次标的租赁后,出租方提供相关发票。

6、本标的禁止存放危险化学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如因承租户使用房产过程中导致的爆炸、燃烧等情况均由承租方负责。

7、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8、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9、特别提示: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承租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10、标的展示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需提前预约);勘验标的联系人:秦女士 13327149111。

交易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首年租金通过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统一结算,剩余租期租金按租赁合同约定内容进行结算。

承租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详见“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不动产登记面积与实际租赁面积存在误差、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中心及出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纸质报名资料(均须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出租方在收到中心与承租方签字盖章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在租赁合同签订,且收到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第一年度剩余租金至中心指定账户。本公告中披露的承租方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收费按照中心收费办法执行(服务费由中心从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内扣除,保证金不足服务费须再补齐剩余服务费,如有剩余保证金则转为第一年度租金的等额部分)

3、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后按照合同约定内容,出租方与承租方办理完毕房屋移交。出租方给予承租方自房产交付之日起60个自然日的装修时限,装修期结束次日开始租赁期,交易双方可在租赁合同中约定装修保证相关事宜。

4、承租方需按出租方要求,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装修保证金(5000元)支付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不计息)。装修保证金在装修期结束后,自动转为承租押金,若装修保证金不足5000元,需补缴至5000元。
5、承租押金在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后或租赁合同提前终止时,如承租方全面履行了租赁合同约定,则出租方将承租押金退还至承租方指定账户;如承租方未能履行租赁合同约定,存在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赔偿责任情形时,出租方相应扣减或不予退还承租押金。
6、中心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全部交易资金和出租方书面通知后,将通过中心结算的交易价款划转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后出具交易凭证。
7、后续标的租金由出租方与承租方自行结算,承租方应按租赁合同约定金额和时间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8、对承租房屋的使用(经营)要求:承租方应按照房屋的使用性质合理使用该房屋及其设施、设备。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该房屋及设施、设备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9、承租房屋的维修要求:在租赁期间,承租方自行负责房屋的修缮、设备设施维修改造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10、承租房屋的改善要求: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承重结构、设施,如需改变该房屋的内部结构或设置对该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时,需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所需投资由承租方承担。
11、转租的要求:承租方在房屋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进行转租、转包、转借,否则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房屋。
12、税费的负担:标的交付日之前产生的水电、燃气、采暖、物业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标的交付日后所产生的包含但不限于与租赁相关的房产税、土地税以及一切经营税费均由承租方承担。
13、在租赁期间对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等的要求:在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
14、承租相关其他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15、承租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租赁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指南竞价规则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现场展示标的勘验:公告期内工作时间提前预约勘验联系人:秦女士联系电话:13327149111
竞价报名报名时间 详见E交易竞价大厅各标的对应时间
报名手续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缴纳金额详见公告附件房产信息参考明细表,截止时间,按系统提示缴纳。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承租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从保证金中扣除交易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剩余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被确定为承租方后10个工作日内无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以及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付清年度租金、押金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标的交接的;
(5)意向承租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7)最高报价者经审核不符合公告要求的。

处置方法:
1、若竞租成功,中心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后承租方缴纳的保证金转为等额应付交易服务费,可由交易中心直接扣除,并将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保证金自动转为第一年度租金的等额部分(保证金不足服务费须再补齐剩余服务费,如有剩余保证金则转为第一年度租金的等额部分)
2、若竞租不成功,中心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各意向承租方。
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动态报价/加价增价幅度(元)200.00
自由竞价时间详见E交易竞价大厅各标的对应时间延时竞价周期(秒)180
服务费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本收费为受让方收费标准的最高标准,具体按照中心收费办法执行。
附件下载
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臧先生
咨询电话15754718505
咨询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咨询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产权交易大厦
技术支持李女士 13074779186
其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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