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泰州市姜堰区溱潼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2024年度)增做工程已由泰州市水利局《关于泰州市姜堰区溱潼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2024年度)增做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泰政水复〔2025〕2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财政和市县配套,项目法人为泰州市姜堰区溱潼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泰州市姜堰区溱潼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2024年度)增做工程建设监理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1项目建设地点:涉及姜堰区俞垛镇。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目前,泰州市姜堰区溱潼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2024 年度)尚有结余约 1000万元,根据相关要求,拟实施泰州市姜堰区溱潼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2024 年度)增做工程,在溱潼灌区境内继续实施渠道整治,改善灌排体系,为灌区农业生产以及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保障。
泰州市姜堰区溱潼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2024 年度)增做工程涉及姜堰区俞垛镇,主要工程内容包括:综合整治农村河道2条2.75公里。
工程级别与设计标准:根据水利部《重点大型灌区续建配套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本灌区灌溉面积小于 30万亩,符合中型灌区标准,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本灌区工程属中型 III 等工程;根据《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GB50288-2018),支渠工程等级为 5 级。
增做工程项目总投资为849.84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泰州市姜堰区溱潼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2024年度)增做工程建设监理标,包含上述涉及的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和安全监理、水土保持施工监理等内容的施工期、缺陷责任期(含绿化养护期)的监理工作 ,以及工程竣工(完工)验收前的各项监理工作。
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各标段施工图。
2.4本合同项目监理服务期限:29个月,870日历天(含缺陷责任期、绿化养护期24个月及相关检查验收结束)。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提供承诺书)。
(3)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7月1日(以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具有水利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4)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有水利部注册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水利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其他人员要求: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须配备一名水利部注册专业为水土保持工程监理专业的监理工程师。
(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7)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依据《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意见》(泰政水〔2022〕124号)被判定为恶意投诉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承诺)。如有>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10月10日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网址:http://***:7082//jsztk/ “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单位可登陆泰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看开标现场直播。
5.2.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3逾期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2.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4.总监理工程师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5.其他人员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 / |
7.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8.社会保险 | 监理机构所有人员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2025年7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清单,其中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书(或提前退休证明)、本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
9.联合体投标人 | 不接受联合体 |
12.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3.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款规定 |
S=T×β+B×(1-β)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β—T调整后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系数,取值范围为:60%;65%;70% ,开标现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平均值,计算方法为:首先剔除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报价,在此基础上按有效标投标人数量分别计算B值①有效标>5时,B为剔除投标人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后的各投标报价平均值;②有效标≤5时,无需剔除;③若所有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则B按最高投标限价85%计算。
最高投标限价为经审计的工程结算价*2.5%。
7.4分值构成
1.投标报价:22分;2.监理大纲:50分;3.监理机构人员配置:26分;4.其他:2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一 | 投标报价 | 22 | 本工程监理费为经审计的工程结算价*X%。本工程监理费费率设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经审计的工程结算价*2.5%(监理费结算总价不超过概算批复),超过最高限价作否决投标处理。 本工程采用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见本章第7.3款。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得最高分22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1.偏差每超过评标基准价+l%扣1分,最多扣至0分; 2.偏差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最多扣至0分。 3.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数值之间采用内插法计算。 上述计算结果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 特别规定: 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2、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 |
二 | 监理大纲 | 50 | (1)监理大纲内容齐全,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得10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2)工程进度、投资、质量、安全控制方案可行,动态管理措施针对性强得8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
(3)现场组织协调方案好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
(4)有完善的监理工作制度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
(5)合同管理、信息管理、资料归档制度完善得7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
(6)主要和关键生产工艺规程及检验要求控制方案好,检验工作内容及方法合理,过程监督控制方案好得9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
(7)对本工程提出好的技术建议得6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
三 | 监理机构人员配置 |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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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总监素质和能力 | 6 | 总监业绩:近5年(2020年7月1日以来,以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担任水利工程项目监理总监经历,有一项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 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以下原件的扫描件: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竣工验收文件或合同完工验收资料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前述序号①、②、③项三者缺一不可,证明材料中总监不是同一人的不予认可。如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中任一项不能体现总监姓名及任职情况的,均应附发包人(或其相关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
2 | 监理资源配置 | 20 | 1、监理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配置。投标人配备水工、环保、造价、安全、水保等专业监理人员得10分,缺少一个专业扣2分。最多得10分。(水工专业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环保专业须具备环境保护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造价专业须具备水利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安全专业须提供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安全培训证书,水保专业须具备水土保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注:监理机构人员具有多个专业时,只按一个专业赋分。 2、人员素质:监理人员(总监除外),具有水利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每人得2分,最高得10分。需提供职称证书。 本项最多得20分。 备注:专业技术职称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原人事部门)核准备案的或由人事部门授权的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为准。 |
四 | 其他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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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 2 | 投标人配备电子全站仪、电子水准仪、手持激光测距仪、钢筋位置测定仪(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仪)、回弹仪、GPS 接收机。每少一项扣 0.4 分,扣完为止,本项最高得 2分。 注:须提供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和仪器设备校准证书,否则按该设备缺失处理。 |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州水利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标人:泰州市姜堰区溱潼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处
地 址:姜堰区姜堰镇马厂西路2号
联系人:黄女士
电 话:0523-88814260
招标代理: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凤凰街道鼓楼南路99号华润置地星座10号楼2410室
联 系 人:张志文、华艳、刘梅
电 话:0523-89988698、15295299775
传 真: 0523-86896698
电子邮箱:jiangsuhongyuantz@163.com
10.1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以下加盖公章的原件的扫描件: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竣(完)工验收证明材料,缺少以上任何一项视作无效业绩。前述序号①、②、③项三者缺一不可,证明材料中总监不是同一人的不予认可。如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中任一项不能体现总监姓名及任职情况的,均应附发包人(或其相关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10.2按照江苏省人民政府省政府令第120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导致该工程重新招标的不得再参加该工程的投标。
10.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采用信用承诺书(见投标文件格式),未提供作否决投标处理。
10.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0.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6专业技术职称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原人事部门)核准备案的或由人事部门授权的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为准。
10.7本项目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系方式:联系人:施威;联系电话:0523-88112023。
10.8本项目监督部门:泰州市水利局,联系方式:0523-868834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