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全区部分单位办公用品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三门峡市烟草公司城区分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委托河南友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询比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全区部分单位办公用品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
2.2采购编号:PROJ20250801031032
2.3项目概况:城区分公司、烟叶营销中心、卷烟物流中心日常办公所需中性笔、打印纸、胶棒、订书机、计算器、插排等日常办公用品的购买及配送,其中城区分公司一年费用2.4万元,烟叶营销中心一年费用1.8万元,卷烟物流中心一年费用7.8万元,每年总金额不超过12万元;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采购范围:城区分公司、烟叶营销中心、卷烟物流中心日常办公所需中性笔、打印纸、胶棒、订书机、计算器、插排等日常办公用品的购买及配送,根据采购需求确定采购数量据实结算。
2.6交货期:按采购人要求分批交货,按照采购人要求时间完成。
2.7供货期限:三年。
2.8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9质量标准:合格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响应文件中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主体资格相关证照)。
3.2财务要求:
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附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响应文件中附2024年度供应商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中附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响应文件中附承诺书)。
3.3信誉要求:
3.3.1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6月1日以来)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6月1日以来)没有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须满足书面承诺中的内容要求,参照后附格式提供书面承诺。开标后由采购代理机构现场登录上述网站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提交询比小组评定,如果发现存在与承诺不符情况,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3.2供应商近三年( 2022年6月1日以来)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供应商须满足书面承诺中的内容要求,参照后附格式提供书面承诺。如果发现存在与承诺不符情况,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3.3本项目拒绝接受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和河南省烟草公司列入行贿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投标;拒绝接受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烟草公司及 三门峡市烟草公司城区分公司认定在不良行为禁止期限的供应商投标;(供应商须满足书面承诺中的内容要求,参照后附格式提供书面承诺。开标后由采购人现场确认;如果发现存在与承诺不符情况,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4其他要求
3.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响应文件中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完整版,报告生成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若报告不显示股东及出资信息的或无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到相关信息的,响应文件中附承诺书)。
3.4.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6月27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
4.2.1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各供应商将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材料的扫描件以及项目的基本情况表(基本情况表包括:拟参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授权委托书、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及日期),发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450267881@qq.com),邮件标题为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供应商发送邮件后请与采购代理机构电话确认,资料符合采购资格要求且交纳询比文件费后,采购代理机构会将询比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电子信箱,请各供应商注意查看电子邮件。
4.3询比文件售价500元,支付后不予退还。询比文件费用支付至代理机构,发票由代理机构出具。
4.4领取询比文件成功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询比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4.5报名时请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
4.5.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4.5.2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响应文件中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主体资格相关证照)。
4.5.3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附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响应文件中附2024年度供应商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中附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承诺书)。
4.5.4供应商须满足书面承诺中的内容要求,参照后附格式提供书面承诺。
4.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响应文件中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完整版,报告生成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若报告不显示股东及出资信息的或无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到相关信息的,响应文件中附承诺书)。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三门峡市河堤北路伟业大厦905会议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河南省烟草公司三门峡市公司内网》 发布。
7.其他
欢迎各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违规收费或违法操纵中标结果等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一经查实,采购人将认定其为不良行为,并依据管理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三门峡市烟草公司城区分公司
地址:三门峡市崤山路东段
联系人:韩女士
电话:0398-2876262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友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三门峡市河堤北路伟业大厦905室
联系人:师先生
电话:13419835310
电子邮件:450267881@qq.com
附件:书面承诺
日期:2025年6月20日
附件:书面承诺
致: 三门峡市烟草公司城区分公司
1.我方近三年(2022年6月1日以来)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我方近三年(2022年6月1日以来)没有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3.我方近三年(2022年6月1日以来)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4.我方非中国烟草总公司和河南省烟草公司列入行贿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
5.我方非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烟草公司及 三门峡市烟草公司城区分公司 认定在不良行为禁止期限内的供应商。
6.我方非联合体投标;我方承诺中标后不转包。
7.我方承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准确。
8.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我方存在与上述承诺不符的行为,我方同意采购人拒绝我方的投标、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或单方解除与我方已签订的合同,并不需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9.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我方积极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调查工作的情形,采购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特此承诺。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