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201]JFZB[GK]2025036-3
二、项目名称: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机关大院能源费用托管服务(四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万嘉清水(厦门)环境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 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湾路478号2302单元之二 | 6,459,000.00元 | 99.54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万嘉清水(厦门)环境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生态环境成果交流与管理服务 | 6496800 | 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能源费用托管服务,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文华路33号 | 按照招标文件、合同及相关行业标准服务。 | 能源托管服务期限为5年,即合同签订后能源托管改造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每12个月为一个托管周期,共60个月)。托管期限届满,中标人将托管的能源系统设备、设施100%无偿移交给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的单位。 | 按招标文件要求及相关行业标准服务。 | 6,459,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申宇鹏 |
| 评审专家: | 陈海燕 、 施永贵 、 宋建兴 、 李孝成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万元) 费率 [0―100]1.5% (100-500]0.8% (500-1000]0.45%注:1、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方式以中标总价为基数,并按上述收费标准进行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中标人支付。 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提交。3、中标人为中小企业的,其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收费标准下浮10%进行支付。 4、账号信息:开户名: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厦门建发大厦支行,账号:418276512494。5、因系统显示问题,本项目采购包1代理服务费金额为48208.95元。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机关大院能源费用托管服务:4.8208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文华路33号
联系方式:0592-6073109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66号轻工大厦9层01单元之二
联系方式:0592-58560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颖、王昭、林丁勇、庄玲、林玮如
电话:0592-5856070
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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