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体育发展中心篮球场品质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招标条件
受灵宝市体育发展中心的委托,就灵宝市体育发展中心篮球场品质提升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灵宝市体育发展中心篮球场品质提升项目
2、项目编号:HNFT-2025-012
3、采购内容:灵宝市体育发展中心篮球场品质提升项目主要内容为拆除篮球场废旧悬浮地板及篮球架,采购硅PU球场材料、篮球架足球门组合产品进行安装,对篮球场进行品质提升。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4、预算价:277800.00元;
5、最高限价:277800.00元
6、供货及安装期:30日历天
7、供货及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质量要求:合格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与采购人就本次采购活动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结果应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查询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截止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止。);
3.3须提供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3.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关于“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信用中国关于“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关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查询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截止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12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售价:每份300.00元,售后不退,外地不邮寄。
3、报名须提交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2)营业执照(副本);(3) 控股关系证明;(4)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5)“信用中国” 查询截图;(6)非联合体声明。以上所有证件要求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叁套;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开标时间:2025年5月16日15时30分;
七、磋商保证金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 号文)的要求本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 工
电话:15600047262
邮箱:zb09012016@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