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共享建设咨询服务项目
答疑文件1#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作出如下回复。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答疑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提问一:招标文件明确 “2024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 1 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400 万元的财务咨询服务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咨询内容包含财务共享建设及其所涉及的业财数据标准化治理”,请问该要求是否特指 “同一个单项合同需同时覆盖财务共享建设 + 业财数据标准化治理两项核心内容,且单份合同金额≥400 万元”?若为同一客户分别签订两份独立合同(均在业绩统计期内),一份为金额≥400 万元的财务共享建设合同(实际履约中已包含业财数据标准化治理相关内容,可通过交付物佐证),另一份为金额≥400 万元的业财数据标准化治理合同,该情形是否符合上述资格准入的业绩要求?可提供全套合同、交付物证明及客户说明材料佐证,恳请贵司予以明确回复,感谢支持!
答:类似业绩可以为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的财务咨询服务类似业绩(同时包含财务共享建设及其所涉及的业财数据标准化治理财务咨询服务内容);可以为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的财务咨询服务类似业绩(含财务共享建设财务咨询服务内容)和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的财务咨询服务类似业绩(含业财数据标准化治理财务咨询服务内容),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四川天府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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