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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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资格 | |
| 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文件开启时间 | |
| 文件开启方式 | |
| 评审办法 | 1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格,且同时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技术负责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登记表》中技术负责人证号必须为职称证号)。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4)安全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5)施工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土建工程施工员岗位证书。 (6)机械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7)质量(检)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土建工程质量(检)员岗位证书。 (8)材料员1人:具有有效的材料员岗位证书。 (9)资料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资料员岗位证书。 3.预审申请人须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投入工程管理人员信息,未上报人员信息、未提交《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的不具有预审资格,《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接受单位为泾川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注: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并符合上述资格要求,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对上传人员进行锁定,未中标的投标人上述人员将在中标公示结束后给予解锁。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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