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县吉水县人民医院信息化提升及存储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吉水县人民医院信息化提升及存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930000.00元
最高限价:1733891.00元
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信息化提升及存储设备采购
采购需求:1批磁盘阵列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交货并完成调试使用
产品与工程信息
采购产品名称:信息化提升及存储设备
规格型号:磁盘阵列
工程量:1批
资质要求
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信用要求: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中小企业政策: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10%扣除
招标人
吉水县人民医院
时间节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0月09日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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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吉水县人民医院信息化提升及存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930000.00 元
最高限价:1733891.00 元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名称
采购品目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信息化提升及存储设备
磁盘阵列
1
批
19300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交货并完成调试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注:根据吉财购〔2024〕25号文件要求,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中推行信用承诺制,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环节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吉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后,可不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 中小企业政策
4.1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所属类型为货物类,所属行业为:工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且不预留采购预算份额给中小企业,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参加投标,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4.2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3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4.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 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 采购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9月16日 08:00 至 2026年09月23日 17:30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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