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成分科病毒灭活袋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SXSZF)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0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ZA2025-ZB-0324-001
项目名称:成分科病毒灭活袋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575,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一次性使用病毒灭活输血过滤器材(A)):
合同包预算金额:5,145,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145,000.00元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 一次性使用病毒灭活输血过滤器材100ml(A1)一次性使用病毒灭活输血过滤器材200ml(A2)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5,145,000.00 | 5,145,000.00 |
合同包2(一次性使用病毒灭活输血过滤器材(B)):
合同包预算金额:3,43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430,000.00元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 一次性使用病毒灭活输血过滤器材100ml(B1)一次性使用病毒灭活输血过滤器材200ml(B2)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3,430,000.00 | 3,430,000.00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一次性使用病毒灭活输血过滤器材(A))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合同包2(一次性使用病毒灭活输血过滤器材(B))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一次性使用病毒灭活输血过滤器材(A))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3.2财务状况证明:投标人提供前一年度经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投标人开户银行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近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近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3.6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7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须提供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应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8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提供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记录(近3个月内);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9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生产厂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纳入医疗器械注册管理的,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3.10投标人提供非我站职工及其亲属投资举办的企业承诺书。3.11投标人提供质量保证承诺书。3.1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合同包2(一次性使用病毒灭活输血过滤器材(B))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3.2财务状况证明:投标人提供前一年度经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投标人开户银行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近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近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3.6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7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须提供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应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8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提供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记录(近3个月内);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9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生产厂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纳入医疗器械注册管理的,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3.10投标人提供非我站职工及其亲属投资举办的企业承诺书。3.11投标人提供质量保证承诺书。3.1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4月10日至2025年04月1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SXSZF)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05月08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在线提交。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不见面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3《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
1.4《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
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
1.6《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 财办库〔2023〕52号)。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或相关证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或相关证明。
2.开标形式:本项目将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操作说明详见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西安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3.其他
3.1 投标人初次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时,请先阅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 (http://sxggzyjy.xa.gov.cn/)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西安市市级单位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并按要求完成诚信入库登记、CA认证及企业信息绑定。
3.2 办理CA认证: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接入陕西 CA、深圳 CA、西部 CA、北京CA四家数字证书公司,各投标人在交易过程中登录系统、加密/解密投标文件、文件签章等均可使用上述四家CA公司签发的数字证书。办理须知及所需资料详见:http://www.sxggzyjy.cn/fwzn/004003/20220701/6972fe02-f996-4928-951e-545dab02e53c.html
3.3 请投标人务必及时下载项目招标文件并做好备份,否则会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及后续投标活动。
3.4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打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官网地址:http://sxggzyjy.xa.gov.cn/),从〖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登录后,首先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预览全部可供参与的项目,然后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成功后切换到〖我的项目〗模块,依次点选〖项目流程·〉项目管理·〉交易文件下载〗免费获取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SXSZF)。
3.5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随时留意【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上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若变更公告中明确注明本项目提供有变更文件的,投标人应登录企业端后,从〖项目流程·〉项目管理·〉答疑文件下载〗获取更新后的电子招标文件(*.SXSCF),使用旧版电子招标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SXSTF),系统将拒绝接收。
3.6 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登录,登录后切换到〖我的项目〗模块,依次点选〖项目流程·〉项目管理·〉上传投标文件〗上传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SXSTF),逾期提交的,系统将拒绝接收。
3.7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形式,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参加开标过程 。操作手册详见〖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西安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3.8.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投标人应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 ,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中心血站
地址:朱雀大街407号
联系方式:029-852127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21楼
联系方式:029-852666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盼盼、白国锋
电话:029-85266644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04月0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