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郎溪县梅渚镇人民政府 |
地址:郎溪县梅渚镇九华新城北侧 |
代理机构 | 名称:郎溪荣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郎溪经济开发区歌场路与G235交叉路口 |
项目名称 | 郎溪县梅溧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与生态修复项目(一期)EPC |
项目编号 | LXX-GC-GK-2026048 |
开标时间 | 2026年9月29日9时30分 |
中标候选人的公示顺序按中标候选人名称(联合体时,按牵头方名称)的笔画总和由少到多排序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郎溪建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建平镇凤飞路郎溪县规划展示馆一楼、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市大十字街道温州大道6号凯里国际商贸城四大馆38幢3层3803 |
投标报价:设计费报价:1410000.00元;施工费报价:29927533.78元 |
工期:360日历天 |
质量标准:合格 |
综合得分:/分 |
项目负责人:宋强(施工负责人)、权海荣(设计负责人)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证书编号:皖1342019202100064、CS20255200363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资质 |
投标资格业绩:/ |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 施工负责人业绩:/ 设计负责人业绩:/ |
企业奖项:/ |
其他:/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蚌埠新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郎溪道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佰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高新区燕南路17号(金融孵化产业园1号楼)、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郎溪经济开发区歌场路与G235交叉路口、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翡翠路980号 |
投标报价:设计费报价:1410000.00元;施工费报价:29418129.36元 |
工期:360日历天 |
质量标准:合格 |
综合得分:/分 |
项目负责人:宋阳阳(施工负责人)、朱丙田(设计负责人)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证书编号:皖1342017201825669、CS20183201031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资质 |
投标资格业绩:/ |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 施工负责人业绩:/ 设计负责人业绩:/ |
企业奖项:/ |
其他:/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郎溪县龙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城恒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建平镇郎涛路89号、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仁山街道名家汇国际广场10栋16层 |
投标报价:设计费报价:1410000.00元;施工费报价:29674663.96元 |
工期:360日历天 |
质量标准:合格 |
综合得分:/分 |
项目负责人:张安磊(施工负责人)、董景涛(设计负责人)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证书编号:皖1342016201720847、CS20244300833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资质 |
投标资格业绩:/ |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 施工负责人业绩:/ 设计负责人业绩:/ |
企业奖项:/ |
其他:/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1、安徽省观志实业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华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与安徽鸿裕翔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华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志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联合体成员为同一家,设计负责人为同一人,不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第4.1.1项第(6)条规定,清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2、安徽鸿裕翔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华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志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与安徽省观志实业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华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联合体成员为同一家,设计负责人为同一人,不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第4.1.1项第(6)条规定,清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3、安徽西南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广厦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设计负责人未提供资格证书,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第(5)条规定,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4、安徽中气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亿国际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设计单位未提供资质等级证书,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第(1)条规定,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5、安徽一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永忠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泽利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设计单位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第(1)条规定,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2026年9月30日-2026年10月8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563-7792860,招标代理联系人:胡旭,联系电话:18255165508。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7035472。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审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标情况一览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