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金华市生态环境局
项目名称:金华市高空瞭望视频数据服务项目
标的名称:金华市高空瞭望视频数据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886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金华市高空瞭望视频数据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3886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项目背景:根据《浙江省空气质量改善“十四五”规划》(浙发改规划〔2021〕215号)“严格禁止露天焚烧,加强露天焚烧高空瞭望监控,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农业农村部门联动,及时发现和处置火点”,以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各地要持续完善秸秆露天焚烧高空瞭望设施和监控平台。落实火点智能发现主体责任,运用高空瞭望、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等手段,实现数据贯通、信息共享,构建区域露天焚烧监控‘一张网’,实现火点1分钟发现。”等文件要求,开展高空瞭望监控监管秸秆焚烧。
同时,秸秆焚烧呈现偶发性强、区域分散、焚烧点多等特点,仅靠管理人员现场巡查,覆盖面非常有限,难以及时发现、落实监管责任。通过运用在线监控等科技手段,对高速公路沿线、农田区域秸秆焚烧行为加强监管,解决监管工作中发现滞后、查处责任落实难等问题,是提升秸秆焚烧管控能力的一项重要举措。
2.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1)铁塔站址高空资源唯一性(唯一供应商):结合秸秆焚烧高空监控的要求,高速道路及重要火点监测区范围内可用于高空挂载高清摄像机的,仅金华市铁塔公司产权的通信铁塔满足要求(金华铁塔已经于2015年收购全市所有的移动、电信、联通的通信铁塔),本次42个秸秆焚烧监测点位,都可依托铁塔高空资源,无需新建杆塔即可快速实现高空监控设备挂载的目标。
(2)符合政府共建共享的政策要求:在金华铁塔公司的通信铁塔上挂载高清监控设备,符合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移动通信基站规划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通知》(金政办发〔2018〕7号)中资源共建共享、绿色化建站方案的相关要求,推动“一杆多用”的建设和应用,实现资源整合,充分体现了公共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原则,可快速满足政府部门的管理需求。
(3)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节约建设投资成本:通信铁塔基站都配有高空铁塔、电源配套及传输设备,可快速满足高清摄像机挂载、电源取电和网络传输的需求,节约了新建站址需重新建设杆塔、市电引入和光缆施工的投资成本,降本增效,并大大缩短建设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专家组同意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购买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苏孟乡龙川路855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9月17日至2025年09月2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生态环境局
联 系 人:仇女士
联系电话:0579-82468948
传 真:/
地 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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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意见扫描件.pdf (833.2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