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北粮食现代物流园区项目(二、三期)(项目名称)监理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川北粮食现代物流园区项目(二、三期)(项目名称)已由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广开发改函〔2024〕3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元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元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广开发改函〔2024〕3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石龙工业园区;
2.2规模及投资额:新建原粮仓2.5万吨、储油罐0.9万吨、展销中心、年加工能力25.8万吨粮油加工车间及附属设施,配套建设园区道路、停车场、水电等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52000万元,其中建安费43900万元;
2.3监理服务期限:54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监理 1 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业绩要求:
☑近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合同建安费投资不低于40000万元的房屋建筑类监理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房屋建筑工程)执业证书, 提供不少于1个单项合同建安费投资不低于40000万元的房屋建筑类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10 月25日00时00分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广元 市(州))(网址:http://***/%EF%BC%89%E2%80%94%E2%80%9C%E7%99%BB%E5%BD%95%E2%80%9D%E2%80%94%E2%80%9C%E7%94%B5%E5%AD%9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2%80%9D%EF%BC%8C%E9%80%9A%E8%BF%87%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5%85%8D%E8%B4%B9%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8%B5%84%E6%96%99%EF%BC%88%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1%E6%8A%80%E6%9C%AF%E8%B5%84%E6%96%99%E7%AD%89%EF%BC%89%E3%80%82%3C/p%3E%3Cp%3E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 17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839-3504872
单位名称: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
联系电话:0839-3264578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元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元经开区下西坝万盛路66号
邮 编:628000
联 系 人: 周女士、陶女士 (异议受理联系人)
电 话: 18608398531、13908128436 (异议受理联系方式)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群大厦五层西506室
邮 编: 100000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13908068835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5年10月14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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