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及标段名称 | 绵阳市三台县北坝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 绵阳市三台县北坝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
| 招标人 | 三台县智汇鑫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816-5556670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18980462984 |
| 开标地点 | 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开标时间 | 2026-02-05 09:30:00 |
| 公示期 | 2026-02-07 至 2026-02-13 | 投标最高限价(元) | 456914032.54 |
|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投标报价(元)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 综合评估得分 |
|---|---|---|---|---|---|---|
| 第一名 | 四川建安精宇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合格 | 2160 | 447273146.45 | 447273146.45 | 95.99 |
| 第二名 | 固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合格 | 2160 | 451385372.75 | 451385372.75 | 91.35 |
| 第三名 | 四川龙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合格 | 2160 | 452984571.86 | 452984571.86 | 91.12 |
| 四川建安精宇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 项目负责人 | 谭锜琳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川 2512020202103857 | / |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谭爱荣 | 工程师 | 20230731569 | 建筑工程 | 中级 |
| 固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 项目负责人 | 陈丹丹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豫 2412022202312329 | / |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吴永辉 | 工程师 | C19033140901014 | 建设施工 | 中级 |
| 四川龙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 项目负责人 | 王强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川 2512020202116287 | / |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张洋 | 工程师 | 32165402 | 房屋建筑结构工程 | 中级 |
| 四川建安精宇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
| 绵阳跃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游仙区种业园区建设项目 | 农业类约 75000 亩、建筑类总面积 55700 ㎡,以及相关配套设施。 | 10571308.00 | 王世东 | |||
| 高州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 高州市学前教育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工程项目-高州市第五幼儿园项目勘察设计 | 建筑面积约 44572.80 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3992.00 万元 | 5429662.00 | 魏孟秋 | |||
| 资阳界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四川乐至经开区低碳循环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 投资额约 36285.96 万元,建筑面积约 137000 平方米 | 362859649.28 | 孙继旺 | |||
| 安岳铭安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安岳县成渝双城经济圈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 | 面积:28.063 万平方米,投资额:8.1 亿元 | 7653800.00 | 王世东 | |||
| 四川建安精宇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
| 四川建安精宇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 固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 赣州市南康区城发集团工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赣州市南康区蓉江街道东西街安置房建设工程方案及初步设计 | 项目建设规模:58906平方米。 | 930714.80 | 刘树军 | |||
| 河南汇康源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中医药科技研发产业园项目 | 总建筑面积为80000余平米。 | 5593719.33 | 刘树军 | |||
| 中环信新能源科技(安徽)有限公司 | 中环信(金寨)新能源零碳产业园项目 | 建筑总面积为55718.71㎡。 | 860000 | 刘树军 | |||
| 固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
| 固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 四川龙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 石家庄市新华区住房和城区建设局 | 2024年石家庄市新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楼体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一期、配套基础设 施二期)设计总包 | 20240110 | 20240210 | 建筑面积约74.55 万平方米 | 4805600.00 | 张鑫 | |
| 河北宁晋经济开发区(大曹庄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 宁晋经济开发区盐化工园战新产业孵化基地项目勘察、设计 | 20240801 | 20240930 | 总建筑面积约176675㎡ | 12512958.68 | 张树德 | |
| 清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2024年清徐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 20240412 | 20240511 | 项目共改造49个老旧小区,3条街巷,2处群众活动场地。其中老旧小区总改造面积 15.6923万平方米,1535户,共83栋住宅楼。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基础类改造、完善类改造;道路专项工程;电力专项工程。 | 3880000.00 | 张鑫 | |
| 四川龙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
| 四川龙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 |||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或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或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 综合评估得分或备注 |
|---|---|---|---|
| 四川海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452116435.20 | 452116435.20 | 89.02 |
| 中投腾宇建设有限公司 | 454522701.26 | 454522701.26 | 87.82 |
| 四川恒景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427899991.47 | 427899991.47 | 87.55 |
| 附注(其他需公示的内容) | 1、第一名:四川建安精宇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中科华创国际工程设计顾问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名:固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信宇腾远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第三名:四川龙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中兴胜工程设计有限公司)。2、因系统格式字数限制,满足质量要求应为: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的设计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并通过有关审查和满足施工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现行验收标准及相应配套的各专业验收规范并验收合格。 | ||
|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联系人:赵先生 | 联系方式:18161028690 | |
|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行政监督部门:三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0816-5337223 |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中标候选人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4.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或其委托人签字、盖单位章: |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其委托人签字、盖单位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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