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税务局六楼会议室维修升级改造项目的采购按照《河南省税务系统简易采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评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A2025-ZB12-079
2、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税务局六楼会议室维修升级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评审采购
4、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175210.01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1 | 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税务局六楼会议室维修升级改造项目 | 175210.01 | 175210.01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为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税务局六楼会议室维修升级改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5.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5.4 采购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5 计划工期:20日历天
5.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5.7 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按照《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的要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需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评审采购文件),无需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但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评审采购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三、获取评审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5日,每天8:30至12:00,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地点:洛阳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西50米峰渡国际1号楼10层1021室。
3、获取文件方式:请到洛阳市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西50米峰渡国际1号楼10层1021室购买评审采购文件。
4、评审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25年12月2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开启地点):洛阳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西50米峰渡国际1号楼10层第一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采购公告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局官网上发布,采购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采购公告发布网站获取相关澄清(如有)或变更(如有)等信息。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税务局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李村街道白塔路1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73379062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西50米峰渡国际1号楼10层
联系人:尚女士
电 话:0379-60689513
邮 箱:chenganzb@163.com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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