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长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70辆纯电7座客车招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漳州市长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漳州市长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70辆纯电7座客车招标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开展公开招标活动。
1.项目名称:漳州市长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70辆纯电7座客车招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FJZY采购2025-023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简要技术指标 交货期限 数量 最高限价 投标保证金
漳州市长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70辆纯电7座客车招标采购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首批先供应23辆[第一批交车时间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通过验收],后续再根据实际需求,按需向中标人采购其余的车辆,采购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计一年。 70辆 18万元/辆 20万
4.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法定条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4.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投标人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投标人,应当根据投标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采购人提出的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所投车型必须在国家工信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经国家工信部审批并获得相应有效产品公告批次的产品,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承诺车辆无论在质保期内和质保期外,如采购人及车籍单位需要维修及购买车辆配件(含自费维修、购置),投标人必须提供畅通的渠道。若因投标人配件供应不及时、维修滞后、无效服务等情况,导致车辆停驶超过一周,自停驶一周起计,投标人须按照500元/辆/日的标准赔偿采购人或车籍单位停驶损失,直至车辆正常运行。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内容不符或未提供的视为无效投标。
4.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和招标文件第三章。
5.投标人报名期限:2025年4月28日上午8:00至2025年5月8日下午17:30。
5.1如果招标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5.2报名期限内,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至代理机构报名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受理其报价。
6.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2025年4月28日上午8:00至2025年5月8日下午17:30。
7.招标文件售价:200元。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年5月19日9:30前递交至漳州市。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开标时间及地点:2025年5月19日9:30;
提示========================================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 工
手机:13021234884
联系人:徐经理
电话:15600047262
邮 箱:zbgsbj@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