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服务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响应。
一、项目名称: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公务车辆定点维修集中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YG1202600018。
三、项目类别:服务类。
四、采购方式:公开磋商。
五、采购内容: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公务车辆定点维修集中采购项目(第二次),为采购人提供车辆的保养、维修、免费代办年审及事故车辆的理赔、修复业务等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用户需求书》。确定“一主一备”2家供应商。
六、采购预算(含税):
序号 | 标包名称 | 维修车辆数量/台 | 采购预算(含税) |
1 | 公务车辆定点维修集中采购(从化区) | 57 | 680000.00元 |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分支机构响应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如果同一公司同时出现总公司、分支机构等多个供应商响应,则按照总公司、分支机构的管辖顺序依次优先接受投标报名(总公司申请响应报名,则其他分支机构响应报名无效;省分支机构申请响应报名,则市、区分支机构响应报名无效;市分支机构申请响应报名,则区分支机构响应报名无效)。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及“信用中国”网站中“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须提供《信用记录承诺函》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并打印页面加盖公章。(格式见《信用记录承诺函》)
(三)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不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格式见《资格声明》)
(四)供应商需出具《公平竞争承诺书》。(格式见《公平竞争承诺书》)
(五)供应商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签章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供应商备案登记的经营范围须包含二类(或以上)机动车维修)。(提供备案表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六)服务能力:供应商应具备较高的服务效率及响应时间,因此其定点的维修场所到从化区大广高速米埗收费站:从化区良口镇米埗村的最短驾车路程在30公里以内(以百度地图或高德地图等电子地图导航的驾车距离为准)。(须同时提供:①定点维修场所为自有的,需提供产权证明;定点维修场所为租赁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不含所有挂靠、挂名和联营的单位);②提供定点维修场地实景照片,且有大型客车维修地沟设施或中、大型客车举升设备;③提供百度地图或高德地图等电子地图驾车导航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七)已获得本项目第一次采购标包1、标包2、标包3第一成交候选人资格的供应商,若参与当前标包响应,将直接判定为未通过资格性审查。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八、公告开始时间:2026年1月15日。
九、公告结束时间:2026年1月23日。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26日09时:00分。
十一、其他
(一)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四)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用户需求书》
(五)登记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获取方式、保证金缴纳
1、登记时间: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1月23日18时:00分。
2、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1月23日18时:00分。
3、登记及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1)供应商须在广州公共资源采购平台(采购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采购平台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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