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104-01586
二 、 项目名称:沈阳市大东区大北街道社区工作者及辅助社工、残联专干工作用餐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大东区大北街道社区工作者及辅助社工、残联专干工作用餐
供应商名称:沈阳诚真餐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大东区沈阳市大东区东站街57号
中标(成交)金额:780,000(元)
评审总得分:96.3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大东区大北街道社区工作者及辅助社工、残联专干工作用餐
服务类
名称:沈阳市大东区大北街道社区工作者及辅助社工、残联专干工作用餐(C22040000餐饮服务)
服务范围: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为沈阳市大东区大北街道社区工作者及辅助社工、残联专干工作用餐。按照采购人服务范围执行
服务要求:社区工作者190人(其中:回民餐16人)、辅助社工1人及残联专干17人,合计208人,以实际发生人数结算。 1.供餐要求:定点就餐或配餐的方式。成交供应商在有加工条件的社区食堂进行统一加工制作完成后,安排车辆及送餐人员将每日的供餐食品分别送到指定地点。成交供应商需配备配送车辆及配送人员,确保特殊天气情况下能够按时配送到点位。 2.就餐时间(午餐):11:30-12:30,供应商需提前10分钟按采购人要求,将午餐装盒送达至指定助餐地点(定点用餐除外),如用餐时间有变化,可根据甲方需求合理调整。 3.食品质量要求: 3.1冷菜切配的食品刀口细腻及均匀并搭配合理。 3.2冷菜凉拌食品汤汁适度并即时拌制。 3.3熟制后食品完整不碎及不松散。 3.4热菜供餐时保持温热。 3.5热菜食品表面无风干及水浸现象。 3.6所供食品保证质量。 4.菜饭要求: 4.1菜品要求:两荤+两素菜,一面食+一米饭。每周二和每周四需提供酸奶或水果。 4.2午餐食谱每月不少于4套,每周至少1套,做到主荤半个月不重样,半荤一周不重样,按照科学的食品营养及时调整食谱。每周公布食谱,每月征求意见,及时改正,不断提高饭菜质量。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厉行节约杜绝浪费,达到采购人满意。 4.3就餐人员中如有回民工作人员用餐,需提供清真正餐、风味小吃等。 按照采购人服务要求执行
服务时间:合同期限一年(具体以签订合同内容为主)
服务标准:餐费标准:每人每年不超过3750元,且每人每月不超过312.5元。按每月实际发生额结算,本项目年预算为780000元。 菜饭标准:两荤+两素菜,一面食+一米饭,每周二、周四需提供酸奶或水果。午餐食谱每月不少于4套,每周至少1套,做到主荤半个月不重样,半荤一周不重样。回民餐需提供清真正餐、风味小吃等,确保所提供的饮食卫生可口、价格合理、服务周到。 服务要求:专人对接助餐服务,确保准时供餐,且饭菜及服务质量达到标准。如出现食品质量和安全问题,需承担一切损失。对于合理建议接受并在48小时内整改,每2个月进行一次满意度问卷调查,满意率低于85%则将限期一个月进行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规定满意率或满意率低于70%,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按照采购人服务标准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凤苓、李敏(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大东区大北街道社区工作者及辅助社工、残联专干工作用餐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计费方式为差额定率累进计费。以预算金额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最终下浮20%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下达前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9,36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大东区大北街道办事处
地 址:沈阳市大东区白塔路59号
联系方式:024-885089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天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11号信悦汇A1座7层02
联系方式:024-812312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磊
电 话:81231233-806
十、附件
采购文件:更正12.16沈阳市大东区大北街道社区工作者及辅助社工、残联专干工作用餐.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