锌分厂电解槽采购项目比质比价采购公告
1. 比质比价采购条件
本比质比价采购项目为来宾华锡冶炼有限公司锌分厂电解槽采购项目,采购人为来宾华锡冶炼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质比价采购条件,现发布比质比价采购公告,合格响应人均可参加比质比价。
2. 项目概况与比质比价采购范围
2.1项目编号:来冶CG-202505003
2.2项目地点:来宾市来宾华锡冶炼有限公司
2.3项目控制价:30万元(含运费及13%增值税)
序号 | 采购项目 | 规格型号 | 数量(件) |
1 | 电解槽 | 3460*1000*1590 | 10 |
2 | 电解槽 | 4280*1000*1640 | 10 |
2.5交货期限:签订合同后60个日历天内。
3. 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质比价采购要求响应人须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
3.2响应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等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以及不得被列入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或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审慎交易名单。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或销售)项目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3.4本次比质比价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 响应报名
凡有意参加比质比价者,请于2025年04月30日至2025年05月09日,每日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进行现场或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9日17时00分。现场报名不含法定节假日、公休日。
4.1现场报名:潜在响应人到广西来宾市兴宾区大桥路2000号来宾华锡冶炼有限公司办公楼416室进行报名,请提交联系人、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及报名资料(响应人的资格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4.2网上报名:潜在响应人报名时,请将联系人、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及报名资料(报价人的资格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等发至电子邮箱:(lyzbb2218@163.com),电子邮件标题按以下标题格式发送:响应报名-响应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5. 比质比价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报名者,我方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比质比价采购文件发送至报名者提供的电子邮箱。
5.2如潜在响应人未提供联系方式和准确的邮箱地址造成无法联系或比质比价文件无法传送的,后果由响应人自负。
6. 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5月15日09时00分。
6.2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1)现场递交: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至广西来宾市兴宾区大桥路2000号来宾华锡冶炼有限公司办公楼416室。
(2)邮寄方式递交:将响应文件邮寄至广西来宾市兴宾区大桥路2000号来宾华锡冶炼有限公司办公楼416室,联系方式:梁工0772-6682189。
(3)以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小时内,需确保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不畅造成联系不上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而造成的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6.3逾期送(寄)达的或者未送(寄)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比质比价采购文件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响应人不参加现场评审活动,视为对评审结果无异议。
7. 评审方式
通过资格、形式及响应性审核的有效响应人达到3家及以上的,按经评审最低价原则,在符合本比质比价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人中选取报价最低的一家响应人为成交候选人。有效响应人中报价最低的确定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报价第二低的确定为第二成交候选人。如果出现二家及以上相同最低报价时则相同最低报价者进行第2次报价,直至产生最低价格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为止。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质比价采购公告同时在广西招标网、广西招标采购网、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9.履约要求
成交人应按比质比价采购文件条款规定履约,如未按成交通知书期限签订合同的,按采购人有关管理规定将列为不守信企业,一年内不得参加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所有项目的比质比价采购。
10.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来宾华锡冶炼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来宾市兴宾区大桥路2000号
联系人:梁工
电话:0772-6682189
电子邮箱:lyzbb2218@163.com
2025年0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