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恒信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北方民族大学的委托,对北方民族大学校园扩建工程13号机械制造基础综合实验中心建设项目、15号智能制造综合实验中心建设项目、16号电子信息综合实验中心建设项目、17号文科综合实验中心建设项目设计单位进行公开招标,已于2025年11月19日完成开、评标工作,并于2025年11月19日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满且未收到任何异议,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结果
中标人: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4610000.00(大写:肆佰陆拾壹万元整)
质量标准:合格
设计服务期限为:90日历天,前45日历天内完成13号机械制造基础综合实验中心建设项目设计内容和16号电子信息综合实验中心建设项目设计内容;15号智能制造综合实验中心建设项目和17号文科综合实验中心建设项目设计内容剩余45天内完成。
项目经理:王彦
证书编号:20181105194
二、发布媒介: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北方民族大学官网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方民族大学
联系人:何老师
电话:0951-2066523
招代理机构:宁夏恒信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恒、陈嘉豪、蒋冉
电话:0951-3938377
宁夏恒信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4日
中标结果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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