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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07环湖东路甲乙村至克土段、S208环湖西路切泉沟至黑马河段、S304环湖东路克土至甘子河段公路改扩建工程代建 +监理HHDJJL-1

青海省 公开招标 2025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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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07环湖东路甲乙村至克土段、S208环湖西路切泉沟至黑马河段、S304环湖东路克土至甘子河段公路改扩建工程代建 +监理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207环湖东路甲乙村至克土段、S208环湖西路切泉沟至黑马河段、S304环湖东路克土至甘子河段公路改扩建工程代建 +监理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基础(2025〕698号、青发改基础〔2025〕699号、青发改基础〔2025〕700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己由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以青交〔2025〕137号、青交〔2025〕138号、青交〔2025〕139号批准,项目业主为青海省公路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青海省公路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及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刚察县、海晏县境内

2.1.2 项目建设规模:S207环湖东路甲乙村至克土段,项目路线起于海南州共和县倒淌河乡倒湖茶公路交叉口处,经湖东种羊场、金沙湾旅游风景区,终点止于克土接国道213线,路线全长43.186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7.5米,村镇过境路段与地方规划相衔接。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支线起点位于环湖东路三岔路口,止于克土三岔路口,支线全长3.249公里;支线利用既有道路资源单侧拼宽,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0.5米。其他技术指标执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

S208环湖西路切泉沟至黑马河段项目路线起于海北州刚察县切泉沟接国道315线,途经年乃索麻村、石乃亥镇,终点止于黑马河镇接青海湖旅游专用公路(1期)工程终点,项目路线全长70.7公里,全线利用既有道路资源单侧拼宽模式,采用双向四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7.5米,村镇过境路段与地方规划相衔接。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1级。其他技术指标执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

S304环湖东路克土段甘子河段,项目路线起于克土三叉路口处,途径同宝山景区、沙岛、尕海,终点止于甘子河乡接国道 315 线。项目路线全长43.868公里,全线利用既有道路资源单侧拼宽模式,采用双向两车道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0.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执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2.1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60154001001

2.2.2 标段名称:S207环湖东路甲乙村至克土段、S208环湖西路切泉沟至黑马河段、S304环湖东路克土至甘子河段公路改扩建工程代建 +监理HHDJJL-1

2.2.3 标段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代建+监理一体化模式进行建设,由招标人负责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施工图设计等工作,由代建人负责本项目工程全过程中的代建和工程施工监理工作,主要内容包括设计桩号范围内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环保及绿化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图纸)。1、工程代建:由代建单位负责工程施工(含施工准备期)的全过程代建管理工作,代建单位依据合同在服务期内代行项目法人职责,开展代建工作,代建工作满足《公路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2015年3号令)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项目建设单位管理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1]438号)文件的相关要求。主要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规定,负责办理代建服务期内相关审批手续(包含但不限于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备案手续,开工手续,行业审批、迁改等)并落实相关要求,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组织检查、考核等,负责落实整改;(2)代建人代表项目招标人组建项目指挥部,并设置总工程师办公室、工程部、合约部、财务部、综合办公室等职能部门,进行施工管理、施工过程中设计管理、招投标管理、交工验收、项目移交、配合竣工验收、交(竣)工结(决)算等,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标准化和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3)协助项目法人组织编制项目实施阶段所需的招标文件,完成本项目工程类、服务类、材料设备供应等与该工程有关的招标工作(如有);(4)对勘察设计、施工、材料设备供应、技术咨询等单位进行合同管理,根据合同约定,细化、分解项目管理目标,落实目标责任,负责组织协调工作;(5)依据相关法规和合同,履行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计量、资金支付、环境保护等相关责任,审核、签发项目建设管理有关文件;(6)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完成征地拆迁工作,并负责组织协调具体工作;协助招标人完成前期相关手续办理;(7)按合同约定的代建管理工作目标,拟定项目进度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工程质量和安全保障措施等建设项目管理计划,并报经招标人同意;按招标人要求定期更新项目管理计划;(8)变更管理,在项目开工前应对设计方案、造价进行核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设计变更方案进行审查,审定单项金额50万元以下的一般设计变更,审查单项金额50万元以上的一般设计变更、较大设计变更及重大设计变更并报招标人审定,办理较大及重大设计变更报批手续;按季度将设计变更汇总报招标人备查; 当施工合同变更合计金额超过施工合同总价(增加或减少)的1.5%时(按施工标段分别计算),之后发生的所有变更均须报招标人审批。(9)环保的相关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遵照相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国家、省政府、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文件,落实环保工作“一岗双责”和体现“痕迹化管理”,执行批复的环评报告、水土保持方案;(10)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的信用考核评价工作;(11)组织中间验收,协助项目法人组织交工验收;(12)承担项目档案及有关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组织有关单位编制竣工文件、工程决算文件等。负责完成环水保验收、档案专项验收、交工和竣工阶段的安全性评价;(13)负责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维修工作管理,完成竣工验收准备工作;(14)自觉接受纪检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落实各项廉政制度和措施;要与第三方逐一签订廉政合同,形成代建人与第三方相互监督机制;(15)接受招标人的考核及管理;(16)起草和编制代建工作规范,明确工作流程,内容符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并在代建过程中逐步总结、完善工作规范,并在项目结束后,向招标人提供系统的、完整的代建工作规范及改革试点总结报告,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企业参与共同编制的,代建人应予以支持和帮助;(17)按照青人社厅发〔2022〕10号(关于印发《青海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督促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民工工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督促施工单位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协调处理好与相关单位及沿线群众的关系,维护公众利益。(18)招标人要求的其他代建相关工作。2、工程施工监理:根据《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的规定,完成本项目施工准备期、施工期、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的工程监理工作(具体详见图纸)。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并办理完成相关资产移交、资料移交工作)。

2.2.4 监理服务期限:1460天

2.2.5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监理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并且[工程监理·专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公路机电工程专项]资质,业绩符合“附录2”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BMWebSite/%EF%BC%89%E2%80%9D%E4%B8%AD%E7%9A%84%E5%85%AC%E8%B7%AF%E5%B7%A5%E7%A8%8B%E6%96%BD%E5%B7%A5%E7%9B%91%E7%90%86%E8%B5%84%E8%B4%A8%E4%BC%81%E4%B8%9A%E5%90%8D%E5%BD%95%EF%BC%8C%E4%B8%94%E6%8A%95%E6%A0%87%E4%BA%BA%E5%90%8D%E7%A7%B0%E5%92%8C%E8%B5%84%E8%B4%A8%E4%B8%8E%E8%AF%A5%E5%90%8D%E5%BD%95%E4%B8%AD%E7%9A%84%E7%9B%B8%E5%BA%94%E4%BC%81%E4%B8%9A%E5%90%8D%E7%A7%B0%E5%92%8C%E8%B5%84%E8%B4%A8%E5%AE%8C%E5%85%A8%E4%B8%80%E8%87%B4%E3%80%82%3C/p%3E%3Cp%3E

注: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监理企业。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一个联合体最多由3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组成,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它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③联合体各方应同时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信誉的强制性要求,联合体应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资质、人员、业绩、设备等强制性资格要求,④联合体牵头人应是本项目仅承担代建工作的单位或同时承担代建和监理工作的单位。

3.3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60154001001。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信用等级为AA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注: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 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对信用等级高的投标人,给予增加参与投标标段数量的优惠。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仅限工程招标投标领域)、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信用等级认定原则:

3.6.1 投标人信用等级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为准。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无最新等级评价结果,则按上一年度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等级结果确定信用等级,如上一年度也无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且以往两个年度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无不良行为记录,则按初次进入青海省公路建设市场对待。

3.6.2 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公路从业企业初次进入我省公路建设市场,未承揽过我省国省干线公路或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时,其等级按照交通运输部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确定。无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的公路从业企业初次进入我省时,被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AA级的,按A级对待;被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A级及以下的,按其注册地信用等级对待。

3.6.3 我省国省干线公路信用等级用于国省干线公路项目,农村公路信用等级用于农村公路项目。国省干线公路信用等级为AA级和A级、无农村公路信用等级的,在承揽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时按照国省干线公路信用等级确定;无国省干线公路信用等级、农村公路信用等级为AA级和A级的,在承揽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时按A级对待;国省干线公路信用等级或农村公路信用等级为B、C、D级的,在承揽公路建设项目时其信用等级按照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中的较低者确定。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以下简称“省交易网”)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省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诚信库入库操作手册》。

4.2 招标文件、图纸(保密图纸除外)、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如有),必须同时上传至省交易网发布。获取方式自2025年12月05日00:00时至2025年12月09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省交易网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或登录后自行免费下载。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潜在投标人现场领取纸质资料。(保密图纸除外)

4.3 本项目有保密图纸。 有保密图纸请交纳保密图纸复印费1200元、保密图纸邮寄费0元。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中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29日 9:00时分。

5.2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省交易网《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3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省交易网拒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消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继续进行。

省交易网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E3%80%82%3C/p%3E%3Cp%3E

■ 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 具有招标监督职责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政府网站:青海省交通运输厅(https://***/)%E3%80%82%3C/p%3E%3Cp%3E

7、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青海省公路局

接收异议联系人:荔继华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1-6185006

8、行政监督

行政监督:青海省交通运输厅

联系方式:0971-6186706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省公路局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72-6号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五四百货十二楼1210室

联系人:荔继华

联系人:张发灵

电    话:0971-6185006

电    话:0971-6308711

传    真:

传    真:0971-6308711

2025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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