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功能及要求:
长沙黄花保税区光伏一期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利用长沙黄花保税区12栋仓库、厂房屋顶建设光伏电站,并网形式:380V“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并网方式。项目直流侧装机容量6.8兆瓦,交流侧建设规模5.8兆瓦,共安装650Wp单晶硅组件10464块,含逆变器、支架,新敷设电缆,新建电缆管道,新建并网柜等。
二、相关标准:(一)中标人所提供的产品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和(或)行业标准(规范)、企业标准(规范),安装质量须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二)交付的产品应与投标文件一致。除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该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三)中标人在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管理制度,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范、工艺规范及质量标准。
(四)中标人应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应做好成品保护及采购人财产保护工作。
三、技术规格:详见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3.1交付期限:180日历天,交付期限自甲方书面进场通知载明的进场之日起算。
3.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交付方式:乙方负责将全部设备材料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并网发电及验收合格。
五、服务标准:(一)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中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应保证其产品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可靠的性能。
(二)质保期限:
土建部分:自验收合格并移交之日起,质保期2年;
★货物部分:逆变器质保8年、(光伏板)组件所提供的产品材料质保与工艺质保质保期为设备验收投运后12年,功率质保期为25年,其他相关辅材质保期2年,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中标人应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专人上门服务;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并负责由此带来的全部损失。
(三)售后服务
1.系统维护:a.定期维护计划。b.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c.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2.技术支持:a.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b.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3.故障响应:a.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b.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c.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培训服务:负责培训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能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
5.中标人未按合同履行质保售后服务的,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执行,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六、包装要求
(一)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确保产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中标人负责。包装物不回收。
(二)每一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说明书。随机备品、配件和工具的种类数量按产品所附使用说明书及清单执行。
(二)中标人对运输产品购买保险,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七、安装调试、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一)安装调试
1.中标人负责产品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现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2.中标人送达产品及进行安装调试,应提前两天以上和采购人取得联系,以便采购人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中标人须加强安装调试过程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调试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操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3.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及采购人要求的相关资料等,移交采购人。
六、验收标准:1.由中标人向采购人申请项目验收。中标人所提供的产品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和(或)行业标准(规范)、企业标准(规范),安装质量须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按《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规定验收,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的标准和依据:包括本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等。
3.光伏组件验收要求:采购人进行抽检,中标人提供隐裂缺陷按EL电致发光检测报告;组件电性能按I-V曲线测试报告。
4.采购人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应在5天内向中标人提出书面异议,不签发验收单,并同时将该书面异议报送采购人相关审计部门。到货验收只是对产品、规格、数量等外观事项的初步验收,并不代表质量验收合格。
5.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予以纠正。
6.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
7.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8.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签署验收单后,产品才视为验收合格,并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如果由于产品本身原因在三十天内调试而未能获得通过,中标人必须更换一套新的同型号且符合相关技术性能的产品,并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七、其他要求:1.设备交货及保管
1.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交付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1.2中标人负责产品在交货及安装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安装调试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1.4中标人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付地点前未拆封。
2.1中标人为实施本项目委派的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中标人负责。
2.2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图纸等移交采购人。
2.3中标人须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指派专业人员进行安装、调试。中标人须加强派至现场指导安装施工的人员组织管理,并为其派出的现场人员购买相应的保险。
3.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4.付款人及付款方式
4.1付款人:长沙综保投资有限公司
4.2结算方式:本项目按实结算,按实际供货量及中标单价进行结算,每个子项目的结算金额原则上不能超过预算金额,如因图纸变更、采购人需求变化等实际情况确需超出预算金额,则须提供经采购人认可的变更相关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根据内部制度及流程审核后确认。中标人应在采购人付款前开具正规、合法、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中标人提供虚假增值税发票的,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①货物部分结算:货物全部主材((光伏板)组件、逆变器、电缆、并网柜等)到场,经验收合格后可支付至到场货款50%;完成安装和调试,取得验收报告后可支付至合同总货款的80%;完成并网通电并出具结算报告后可支付至到货款结算金额的95%;剩余5%自完成并网通电之日起两年后支付。(该期限内不计息)
②土建部分结算:工程进度款可按月实际进度的70%支付;项目完成安装和调试,取得验收报告后,可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完成并网通电并出具结算报告后,可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5%;剩余5%自完成并网通电之日起两年后支付。(该期限内不计息)
若合同期限内遇上级相关政策调整,经双方协商,可按相关规定执行。
4.投标人承诺提供的货物产品须是合同签订近一年内生产的产品,且免费提供备用(光伏板)组件产品10块,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项目验收完成后,中标人需将相关资料一次性移交给采购人。
★6.中标人负责本光伏项目全部并网相关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向当地供电公司提交并网申请、并网资料编制与报送、配合供电公司现场核查、电能质量检测、并网验收、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协助签订,承担并网所需全部乙方应承担的资料、人工、检测等费用,直至项目取得供电部门出具的并网验收意见、完成并网送电,实现电站正常发电。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7.中标人承诺,在合同有效期内(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严格按照采购文件、投标承诺及采购人要求,稳定供应本次中标约定产品。若非采购人原因,因中标产品技术更新迭代、型号停产、产能不足或供应商自身经营、生产调整等原因,导致无法按中标原装型号、技术参数及标准履约供货的,均视为供应商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造成采购人一切损失的,供应商应另行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及相应法律责任。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8.费用已包含投标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成本、为达到设计使用目的而在清单中未列出的所有货物、专用工具购置费、商检费、包装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试运行费、调试费、人员培训费、技术支持费、辅料、摆场、安装调试、并网发电、利润、管理费及税金、质量保证期内的售后维护费以及货物运抵指定地点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等,除非数量存在变化,否则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9.中标人负责其派出人员的人身安全,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采购人概不负责。
10.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详列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支付任何费用。
11.采购人在开标前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自行现场踏勘。因踏勘产生的费用与安全责任自负。
12.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及合同内容执行。
九、特别说明
本采购项目为据实结算项目,投标人分项价格表须列明全部所投产品的单价,在使用期间因实际需求调整等原因造成采购材料数量变化,采购人有权对采购合同清单数量再作相应的调整。因采购人无法准确预计本项目的用量,也无法保证本项目的最终结算金额能达到预算金额,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投标风险,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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