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报价供应商: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开展“城乡供水一体化信息平台运维服务”项目采购,现请各报价供应商按要求对此项目进行报价。
一、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参与过软件开发或运维;
3.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中级及以上证书,确保日常运维技术支持服务的专业性;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项目服务内容
通过日常运维保障服务,保障福建省城乡供水一体化数字监管平台的稳定运行、高效使用和安全防护,同时为满足单村供水工程县域统管监管需求,完善单村工程模块。信息平台运维服务期为一年。
1.平台日常运维服务须满足用户使用顺畅、技术咨询精准、用户操作问题及时解答、安全漏洞快速修复、系统资源合理利用、数据统计准确可靠、攻防演练保障有力、系统问题及时更新修复等要求。
2.完善单村工程模块,包括但不仅限于GIS应用-单村工程、统计分析、群众投诉、短信收发、规章制度、轮播图片维护、综合考核排名、水质指数按工程排名、水质指数按县排名、通知公告、水质报告、管护情况等功能。
三、报价文件要求
1.按照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报价单,项目最高限价30万元。
2.按照“附件1”提供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3.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按照“附件2”要求,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参与过软件开发或运维等业绩佐证材料(有其中一项即可,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5.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中级及以上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
6.上述资料均需要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装订成一册、加盖骑缝章,并用信封密封,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不满足以上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7.根据各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由水利厅采购办组织比选,按照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选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经双方协商签订购买服务合同。比选中选单位,如遇价格相同的实行抽签法决定。比价中选单位如因自身或客观原因申请放弃本项目,需签署放弃申明,水利厅采购办将按照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选第二顺位候选人进行递补。当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或者实质性响应市场比选通告要求的供应商少于三家时,终止本次市场比选采购,择日重新招标。
四、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报价文件于2025年6月18日下午17:00前送至福建省水利厅农村水利水电处(地址:福州市东大路229号水利水电大厦1406室。联系人:江先生0591-87535747),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附件:1.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福建省水利厅
2025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