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人民政府平桥区明港镇城区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转运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 )”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投标;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信平财公开招标-2025-40 | |||||||||||||||
| 2、项目名称: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人民政府平桥区明港镇城区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转运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8,266,821.60元 | |||||||||||||||
| 最高限价:8266821.6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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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采购内容:明港镇城区环卫管理责任区内道路78条(总面积约164万平方米)、公厕56座、垃圾中转站14座(其中城区12座、农村片区2座),以及小明河内河两岸沿线(总长9.448公里),主要包括道路日常清扫、常态化保洁,公厕清洁养护与设施维修,垃圾中转站标准化操作与安全管理,小明河内河沿岸环境保洁,以及全镇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等工作。 5.2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5.3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达到合格要求。 |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无 4、其他说明: 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 4.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止时点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5、本项目信用承诺内容(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供应商应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度以来任意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拟,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2025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月份提供); 5.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 1.时间:2025年11月07日 至 2025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 )”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投标; | |||||||||||||||
| 3.方式:3.1投标企业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自行选择CA数字证书服务商,线上、线下办理CA数字证书。供应商凭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后下载招标文件(*.XYZF格式),下载后需使用“信阳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打开。3.2请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 |||||||||||||||
| 4.售价:0元 |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 1.时间:2025年11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XYTF格式)。注: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采购人不予受理。 |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 1.时间:2025年11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AI机器人开标虚拟 一 厅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s://***/BidOpening%EF%BC%8C%E4%BE%9B%E5%BA%94%E5%95%86%E6%97%A0%E9%9C%80%E5%AF%84%E9%80%81%E5%92%8C%E9%80%92%E4%BA%A4%E9%9D%9E%E5%8A%A0%E5%AF%86%E7%9A%84%E7%94%B5%E5%AD%90%E5%93%8D%E5%BA%94%E6%96%87%E4%BB%B6%EF%BC%8C%E6%97%A0%E9%9C%80%E5%88%B0%E7%8E%B0%E5%9C%BA%E5%8F%82%E5%8A%A0%E5%BC%80%E6%A0%87%E4%BC%9A%E8%AE%AE%EF%BC%8C%E6%97%A0%E9%9C%80%E5%88%B0%E8%BE%BE%E7%8E%B0%E5%9C%BA%E6%8F%90%E4%BA%A4%E5%8E%9F%E4%BB%B6%E8%B5%84%E6%96%99%E3%80%82%3Cp%3E 2.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供应商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3.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4.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 5.由于交易中心系统升级,请各投标单位在新系统中重新入库,再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6.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为87800.00元。 特别提示: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地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7.监督部门: 联系人:信阳市平桥区政府采购事务中心 监督电话:0376-3562077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人民政府 | |||||||||||||||
| 地址:平桥区明港镇人民政府 | |||||||||||||||
| 联系人:郭静 | |||||||||||||||
| 联系方式:0376-8661991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信阳科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龙飞山城二期天玺广场26号楼9楼 | |||||||||||||||
| 联系人:翟燃 | |||||||||||||||
| 联系方式:17703761233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翟燃 | |||||||||||||||
| 联系方式:1770376123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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