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安康高新区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EPC总承包已由安康高新区经济发展科技局以安高新经科发〔2025〕2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安康市高新区;
2.2 工程规模:改造创新路等已通车骨干道路DN300-DN500供水主管网里程约10公里;改造城市建成区现代城片区、张岭片区、居尚花园片区等5个区域涉及2万户城市居民老旧供水管网漏损修复,改造管径 DN200,修复里程约15公里;
2.3 项目投资总额:700000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40000000元);
2.4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1:标段名称: 安康高新区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EPC总承包;标段编号: E610900354639ur45yoo001;标段类型: EPC;;
2.6 招标范围:标段1:同意初步设计方案中确定的雨水工程、道路交通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电力通信管沟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和交通管理设施工程设计方案,工程建设过程应结合实际需进一步优化完善,按照“三同时”制度要求做好落实工作;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标段名称:安康高新区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EPC总承包: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与【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与【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与【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与【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或【一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不得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2标段名称:安康高新区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EPC总承包: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安康高新区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EPC总承包:本次EPC总承包资格预审 接受 联合体申请。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各成员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各自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4.资格预审方式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审文件的获取5.1 请于2025-08-12 00:00起至2025-08-17 00:00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6.1标段名称:安康高新区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EPC总承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27日11时00分,地点为陕西省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8.1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审查时,所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等应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填报的人员信息一致。 8.2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等相关信息)应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若不完善造成资审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8.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但将不同时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 8.4 投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工程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 8.5投标人须在须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企业诚信管理系统 ( www.sxggzyjy.cn ) 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登陆招投标交易平台 (www.sxggzyjy.cn) 下载、查看电子版的资格预审文件及其他文件。 8.6 电子标 (资格预审文件后缀名.SXY) :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电子版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8.7 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 (电子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SXYS格式。8.8 投标人网上报名信息 (公司名称、项目经理相关信息) 应与投标文件中一致,若不一致造成审查不通过等后果自行承担。
9.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0.联系方式招标人: | 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威润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安康市汉滨区安康大道20号高新区数字化创业中心 | 地址: | 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康大道13号康泰园16号楼1单元1A02室 |
联系人: | 杨先生 | 联系人: | 王女士 |
电话: | 0915-3362512 | 电话: | 139091575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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