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海晶石油销售有限公司成品油运输服务竞争性磋商
更正公告第1号
各供应商:
现将广安海晶石油销售有限公司成品油运输服务更正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1、磋商文件第一章 磋商邀请—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以及磋商文件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一、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中的“(1)……(2)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3类及以上)。”修改为“(1)……(2)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3类)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范围:危险货物运输(3类)及以上】”。
2、磋商文件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一、(一)8、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中的“(1)……(2)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3类及以上)(提供证书复印件)。”修改为“(1)……(2)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3类)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范围:危险货物运输(3类)及以上】。”。
3、本项目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由“2025年10月24日09 时 30 分”修改为“2025年10月27日09 时 30 分”。
采购人:广安市海晶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福鑫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1日
注:本公告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仅提供发布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