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DUTASZ-202509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连理工大学凌水校区西部食堂后厨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二、技术参数”调整
1、第24项双层工作台,由“▲2.工作台面板下衬20mm(±1mm)刨花板,带有防潮层,刨花板含水率3.0%-13.0%之间,24h吸水厚度膨胀率≤8.0%,符合GB/T15102-2017国家标准;甲醛释放量≤1.5mg/L,符合GB18584-2001国家标准。刨花板下称U型加强筋加固;”变更为“▲2.工作台面板下衬20mm(±1mm)刨花板,刨花板下称U型加强筋加固;”
2、第25项双层工作台带靠背,由“2.工作台面板下衬高密刨花板,带有防潮层,刨花板含水率3.0%-13.0%之间,24h吸水厚度膨胀率≤8.0%,符合GB/T15102-2017国家标准;甲醛释放量≤1.5mg/L,符合GB18584-2001国家标准,检验合格。刨花板下称U型加强筋加固;”变更为“2.工作台面板下衬高密刨花板,带有防潮层,刨花板下称U型加强筋加固;”
3、第26项双层活动工作台,由“2.工作台面板下衬高密刨花板,带有防潮层,刨花板含水率3.0%-13.0%之间,24h吸水厚度膨胀率≤8.0%,符合GB/T15102-2017国家标准;甲醛释放量≤1.5mg/L,符合GB18584-2001国家标准,检验合格。刨花板下称U型加强筋加固;”变更为“2.工作台面板下衬高密刨花板,带有防潮层,刨花板下称U型加强筋加固;”
4、第41项油网烟罩净化一体机,由“3.▲采用油烟分离技术,油烟分离器连续工作≥48h,不出现损坏、冒烟现象。达到油脂分离度95%或以上指标,检测依据为GB/T17713-2022,并提供标注CMA或CNAS认证标识的检测(验)报告加以佐证;”变更为“3.▲达到油脂分离度85%或以上指标,检测依据为GB/T17713-2022, 并提供标注CMA或CNAS认证标识的检测(验)报告加以佐证;”
5、第46项厨房专用灭火系统,由“7.具有相关认证机构颁发的3C证书”变更为“7.具有消防产品认证证书”,删除“14.需要具备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
6、第47项单门消毒柜,由“5.需要具备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变更为“5.需要具备生产厂家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7、第67项节能电热水器,由“1.外形尺寸≥100L壁挂式”变更为“1.外形尺寸≥80L壁挂式”
8、第79项双门消毒柜,由“9.▲提供消毒柜卫生安全符合《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可杀灭幽门螺旋杆菌,达到杀灭率>99.99%指标, 并提供标注CMA或CNAS认证标识的检测(验)报告加以佐证”变更为“9.▲提供消毒柜卫生安全符合《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 并提供标注CMA或CNAS认证标识的检测(验)报告加以佐证”
9、第97项多功能切菜机,删除“▲5.产品所用不锈钢具有CMA或CNAS认证标识的检测(验)报告,符合GB4806.9-2023标准的食品接触安全检测报告复印件;”;由“▲6.所投产品具有CMA或CNAS认证标识的检测(验)报告,符合有效产品品质验证认证”变更为“▲5.所投产品具有CMA或CNAS认证标识的检测(验)报告,符合GB4806.9-2023标准的食品接触安全检测”
10、第99项绞肉切肉机,由“▲7.提供所投产品所用不锈钢具有CMA或CNAS认证标识的检测(验)报告,符合GB4806.9-2023标准的食品接触安全检测。”变更为“▲7.所投产品具有CMA或CNAS认证标识的检测(验)报告,符合GB4806.9-2023标准的食品接触安全检测。”
11、第103项毛刷去皮机,由“▲6.提供所投产品所用不锈钢具有CMA或CNAS认证标识的检测(验)报告,符合GB4806.9-2023标准的食品接触安全检测。”变更为“▲6.提供所投产品具有CMA或CNAS认证标识的检测(验)报告,符合GB4806.9-2023标准的食品接触安全检测。”
12、第111项压面机,由“4.▲提供压面机符合GB 4806.1-2016,GB 4806.7-2023和GB 4806.9-2023检测标准的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并提供国家认监委网站查询证书查询截图加以佐证”变更为“4.▲提供压面机符合GB 4806.1-2016、GB 4806.9-2023检测标准的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并提供国家认监委网站查询证书查询截图加以佐证”
(二)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三、其他要求”调整
1、供货期,由“6月20日前中标人须交付清单内货物(详见附件1)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初步验收合格。7月10日前交付全部货物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变更为“7月5日前中标人须交付清单内货物(详见附件1)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初步验收合格。7月25日前交付全部货物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2、付款方式,由“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合同金额的3%作为履约保证金;甲方收到履约保证金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乙方须于6月20日前向甲方交付清单内货物(详见附件1),交付初步外观、数量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30%的进度款;乙方须于7月10日交付所有货物,待9月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40%的尾款。履约保证金转为质保金,一年后返还乙方(无息)”变更为“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合同金额的3%作为履约保证金;甲方收到履约保证金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乙方须于7月5日前向甲方交付清单内货物(详见附件1),交付初步外观、数量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30%的进度款;乙方须于7月25日交付所有货物,待9月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40%的尾款。履约保证金转为质保金,一年后返还乙方(无息)”
(三)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说明表(如有)”调整
第2项挂式空调,由“挂式空调”对应的是“A0205230502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变更为“挂式空调”对应的是“A020618020301房间空气调节器”
(四)附件一 评分标准调整
1、技术得分 主要产品,由“每有一项“▲”项参数完全满足要求或正偏离得1分(部分满足的不得分,共33项),满分33分。”变更为“每有一项“▲”项参数完全满足要求或正偏离得1分(部分满足的不得分,共32项),满分32分。”
2、商务得分 近三年业绩,由“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完成的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至少包含:切菜机、燃气双炒单温灶、四门雪柜、电磁单炒单温灶、油网烟罩一体机、双门蒸饭车、双动双速和面机),每提供一项合格的业绩得1分,满分5分”变更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完成的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至少包含:四门雪柜、双门蒸饭车),每提供一项合格的业绩得1分,满分5分”
3、商务得分,新增评分项“优先节能环保 1分” ,删除原加分项评分标准。
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并且提供有效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声明函》与有效的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明,每有一个节能产品得0.1分,每有一个环保产品得0.1分,此项满分1分。
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具体品目以“★”标注)。本项目中所涉及的货物如属以上产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2019〕19号文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投标货物产品必须为《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中发布的节能产品认证机构认定的节能产品,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开标时间调整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6月9日13:00-13:30 (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9日13: 30 (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2025年6月9日13: 30(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5年05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连理工大学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高新园区凌工路2号大连理工大学科技园大厦C座409室
联系方式:李老师/孙老师;0411-84709969/847062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连富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时代广场A座1805室
联系方式:孙元直宋艳平0411-866650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元直宋艳平
电 话:0411-86665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