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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智慧乘客服务线上票务系统扩容改造项目

徐州市 其他 2025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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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智慧乘客服务线上票务系统扩容改造项目已被批准,招标人为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根据业务需求完成智慧乘客服务线上票务系统的硬件扩容及平台系统v2.0的架构改造、系统升级,减少系统中间件的强依赖性,增强系统可靠性与可拓展性。在赵武控制中心机房完成智慧乘客服务线上票务系统扩容建设,与乔家湖控制中心1楼智慧地铁机房使用专线光缆相通,完成整体系统扩容改造。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注:招标人保留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招标范围和内容进行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遵照执行。

2.2交货地点:江苏省徐州市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天完成合同约定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壹个标段

2.5其他:详见用户需求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3.2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90万的城市轨道交通行业票务相关业绩(相关业绩指①地铁票务系统建设或②地铁票务系统运维或③APP地铁乘车码改造。业绩以合同为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系统集成项目管理、计算机软件开发、电子信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且自2022年1月1日以来至少在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90万的城市轨道交通行业票务相关业绩(相关业绩指①地铁票务系统建设或②地铁票务系统运维或③APP地铁乘车码改造)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职务,业绩以合同为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中未体现项目负责人等相关信息,请另行提供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的证明材料);

3.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þ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þ银行保函、¨信用承诺、¨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4.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万元整

收款人: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60090188000127383-10068741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上述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3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的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一标段一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

银行保函要求如下:银行保函的受益人必须为招标人。银行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银行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保险保单要求如下:无。

担保保函要求如下:无。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4.4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对应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招标文件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在 xxxx 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

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缴纳 投标保证金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4.5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4.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7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信用承诺方式的除外)。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8月1日;

5.2 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网址如下:(https://www.etrading.cn/BR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4DQ_XUZHOU?regioncode=DQ_XUZHOU)。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8月 01 日 9 时 3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办法

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zwb.xz.gov.cn)、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其他

8.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

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8.2 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和平大道126-9号地铁大厦

联系人:何工

电话:0516-8080520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1706室

联系人:闫士委

电话:18068712598

电子邮箱:341345810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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