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RUCG01-HFBH-2026-02
1.招标条件
中铁城建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合肥包河BH202308地块项目已由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34011120240108030、340111202403220603、340111202311161703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合肥京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铁城建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招标人所需轻质隔墙条板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上海路与郎溪路交口。本项目为合肥包河BH202308地块项目,项目占地面积64625.24平米,总建筑面积204411.69平米,地上155236.69平米,地下49175平米。主要工程包括:18栋单体住宅、地下车库、人防工程及配套设施结构类型:地下室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高层地上主体结构类型为整体装配式剪力墙结构。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试行)》(中国铁建供应链〔2025〕106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轻质隔墙条板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招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提供代理生产厂家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扫描件,许可范围内含拟招标物资);
(3)生产能力:招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备生产各类轻质隔墙条板年产10万立方米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轻质隔墙条板产能配套的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投标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财务报告或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轻质隔墙条板质量应满足国家、地方现行的相关法规、标准、文件要求(标准不统一时,以高标准为准),招标物资须提供近两年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有效的质量检验报告一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4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三份(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2003年11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招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招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不在《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18225248129@163.com
标书费发票开具和投标保证金退还联系人:袁灿 电话:18225248129
铁建云链平台技术支持:400-6296-888
2026年1月18日
附件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序号 | 招标人名称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1 | 中铁城建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 轻质隔墙条板 | 3000×600 ×100mm | 立方米 | 600 | / | 0.2 |
2 | 轻质隔墙条板 | 2400×600 ×200mm | 立方米 | 2000 |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