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采购案件侦查鉴定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1月05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11112025000059
项目名称:采购案件侦查鉴定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365天
采购包2:365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提供效期内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检测能力范围须包含: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电子数据鉴定)复印件或扫描件。
采购包2:
(1)提供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3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5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1月05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需求与磋商文件不一致的,以磋商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
地址:乐山市沙湾区嘉农镇沫东坝村5组66号
联系方式:0833-34324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一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中路158号4楼5、6、7号
联系方式:0833-24154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833-2415463
四川一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3日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