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北站空铁一体化综合交通枢纽配套道路雁达一路高架工程、望亭路工程可研编制、勘察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北站空铁一体化综合交通枢纽配套道路雁达一路高架工程、望亭路工程项目业主为广州市花都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花都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可研编制、勘察及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2.1.1 招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2509-440114-18-01-663223、2509-440114-18-01-339513
2.1.2 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北站空铁一体化综合交通枢纽配套道路雁达一路高架工程、望亭路工程可研编制、勘察及初步设计
2.1.3 工程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广州花都区
2.1.4 工程建设规模:雁达一路高架工程位于花都区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片区,为新建道路工程,项目设计起点接空铁大道预留匝道,设计终点接云山大桥桥底辅道。道路等级为次干路,路线长度约2.3km,道路红线宽度40-60.2m。包含高架道路及地面道路,设计速度均采用40km/h。
望亭路位于花都区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片区,项目起于望亭路与新街大道交叉口,向东通过跨线桥上跨雁达一路、广清永高铁、广清城际、武广高铁、京广普铁、新民路,于新中路交叉口前接现状商业大道,设计终点至商业大道与建设路路口,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包含跨铁路跨线桥及地面辅道,主线设计速度采用40km/h,道路红线宽度30-45m,道路全长约1.3km。
2.1.5 工程估算/概算/预算/建筑安装工程费: \
2.2 招标范围
2.2.1 标段划分:
2.2.1.1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广州北站空铁一体化综合交通枢纽配套道路雁达一路高架工程、望亭路工程可研编制、勘察及初步设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范围。
2.2.2 招标范围:本项目可研编制、勘察及初步设计,具体工作包括:①负责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雁达一路高架工程、望亭路工程的可研编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针对本项目研究工作范围,并结合本项目的特点、重难点、关键问题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分析项目总体布局、建设规模、技术标准、接口关系、配建管线、市政工程、综合系统、运营管理、匡算用地及拆迁数量;阐明对环境影响程度及防治的初步方案;提出工期、估算、资金筹措方案,建设和运营管理体制等建议;开展相关财务分析和国民经济评价等。②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负责项目的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含概算)、配合报建、前期工作配合等。初步设计阶段所需的其它的设计工作及相关专题研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影响咨询服务、环境影响评价验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树木保护专章、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交通流量预测、交通影响评价(含交通疏解评估)、旧路检测、规划测量费(现状地形图测绘)、用地预审、选址意见书、控规修正、洪涝安全评估、安全评估报告(开口路)、涉及地铁安全评估、涉及铁路安全专项评估(咨询)、文物勘探及保护、压覆矿藏评估等;负责本项目可研编制、勘察及初步设计项目在可研编制、勘察及初步设计招标中未开列但在本阶段又必须要完成的专题研究工作。③负责项目的勘察工作【岩土工程勘察(含各阶段的超前钻)、工程测量(修测、涉及总长度20公里以下综合地下管线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旧路(旧桥)检测等。】;④按相应的勘察要求执行本次地质勘察,包工、包料、包安全、包水电,包通过建设等主管部们组织的勘察报告审查,包配合规划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的交底跟踪技术服务及其他相关的技术支持和服务。⑤负责可研编制、勘察及初步设计工作相关的设计衔接以及沟通协调工作;分阶段、及时地按建设单位对于各项报建报审、招标工作等工作的要求提供套数足够的、深度满足的设计图纸及其他成果资料;负责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等工作。⑥负责落实与国铁、城际、地铁、市政道路等周边工程的设计衔接以及沟通协调工作;分阶段、及时地按建设单位对于各项报建报审、招标工作等工作的要求提供套数足够的、深度满足的设计图纸及其他成果资料。⑦其他技术服务工作。造价文件编制工作、招标配合(含招标清单编制、工程量建模与计算)工作、报建及施工配合工作、设计文件修改、完善工作等工作。其中专家审查会由中标方各自组织,相关组织、交通、评审费由中标单位承担。⑧本工程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原则上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初步设计概算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合同)。
2.2.3 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初步设计(含概算)批复、勘察工作完成,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情况调整服务工期。
雁达一路高架工程:■城市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绿化工程、■管线综合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电气工程、■海绵城市工程、■树木保护专章、■其他附属工程。
望亭路:■城市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绿化工程、■管线综合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电气工程、■海绵城市工程、■树木保护专章、■其他附属工程■涉铁工程。
2.2.4 勘察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工程通过验收,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情况调整服务工期。
勘察内容:■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与检测监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水文气象勘察、■工程物探。
2.2.5 最高投标限价:26100553.49元,其中:可研编制费最高投标限价: 1092725.42元;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4830000元;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9048533.75元;专题研究和评估费最高投标限价:11129294.32元。
2.2.6 前期服务机构名称(□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咨询等编制单位):\。
2.3 其他说明
勘察设计质量须满足相关国家规范和合同要求。与其他设计单位专业的协调配合,确保方案的可实施性和经济合理性,并配合业主完成所有报批报建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 投标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
3.3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2)资质:
(1)工程勘察资质:
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甲级资质、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铁道行业甲(Ⅰ)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铁道行业甲(Ⅰ)级或以上资质。
对应所设置资质要求的勘察设计规模指标:
■城市次干路,■桥梁工程(总长>100m),■独立的岩土工程物探项目,■涉及总长度20公里以下综合地下管线测量,■跨线桥上跨广清永高铁、广清城际、武广高铁、京广普铁。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3)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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