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台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台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三)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台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三)
项目编号:ZJTX-202509220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达洋、陈洁、秦伟杰
项目联系电话:1825886832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台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台州市椒江区中心大道26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吕先生 0576-8868629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达洋、陈洁、秦伟杰 18258868324
代理机构地址: 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C座9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详见附件。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拟就台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台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三)”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招标文件中是否存在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存在明显的倾向性和歧视性;
3.是否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相冲突的情况,以及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2025年9月29日12:00
2、意见递交方式:各潜在供应商和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的,须以书面形式递交,并请于2025年9月29日中午12时00分前将书面材料密封后送至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C座9楼)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至121112926@qq.com(附相关资料扫描件),并告知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3、意见接收机构: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4、联系人:李达洋
5、联系电话:18258868324
6、联系邮箱:121112926@qq.com
三、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各潜在供应商或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必须是真实、有依据的,并应注明有异议的原文或章节,以及所依据的相关法规制度。
2.潜在供应商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的,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同时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的专业证书复印件(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书或职称证书、工作证明等),并告知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4.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本公告规定方式回复建议和修改理由的,将不予接受。
四、注意事项:
1.本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结束后,将在本公告发布的网站上公开发布招标公告,下载或领取招标文件。
2.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3.招标文件详见附件。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85.000000 万元(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