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辽东湾丰源热力有限公司监控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ZB-CTZ2026-4053)
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10月19日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盘锦市
一、招标条件
盘锦辽东湾丰源热力有限公司监控设施采购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盘锦辽东湾丰源热力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盘锦辽东湾丰源热力有限公司监控设施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盘锦辽东湾丰源热力有限公司监控设施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必须是防爆球形摄像仪以及防爆筒型摄像仪的生产制造商或防爆球形摄像仪以及防爆筒型摄像仪生产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应提供生产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必须提供防爆球形摄像仪以及防爆筒型摄像仪的防爆合格证,投标人应提供防爆合格证原件扫描件;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链接])渠道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9日8时30分到2026年10月26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在线购买。
具体安排: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10月19日起至2026年10月26日每日8时30分至16时00分。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现场购买方式:凡有意参加的单位,请携带获取招标文件所需材料的盖章复印件,如: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涉及材料、“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证明、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到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407室获取招标文件。
4、在线购买方式(推荐):访问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网站([链接]),主页选择【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登录后可根据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寻找并参与该项目,在线获取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招标文件时请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将所有材料扫描成一个pdf上传并在线支付标书款和平台使用费。在线购买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等所需时间,并留好准确邮箱信息(标书款电子发票须发送至投标人邮箱),下载者必须在前述时间段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注:首次登录前需完成免费注册,平台将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生成账号后可长期使用,后续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该账号可用于参与平台上发布的其他招标项目。平台注册成功后,需真实准确完善用户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平台统一服务热线:400 903 3175(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0日9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第五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0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第五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七、其他
1、交货时间:合同签定后60日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2、交货地点:盘锦辽东湾丰源热力有限公司厂区内。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质量标准:合格。
八、监督部门
盘锦辽东湾丰源热力有限公司内审部(0427-2259266)。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盘锦辽东湾丰源热力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
联系人:邢建民
电话:0427-2259311
招标代理公司: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人:张钰溯
电话:15504356668、024-23391330-807
电子邮箱:917653297@[链接]
盘锦辽东湾丰源热力有限公司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9日
注:以上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为准。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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