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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克石市滨洲铁路博克图至西岭口段落坡改线工程剩余约118457.41立方米砂石料堆体(砂石料)转让

其他 2026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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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牙克石市滨洲铁路博克图至西岭口段落坡改线工程剩余约118457.41立方米砂石料堆体(砂石料)转让
项目编号N0109QT260406-2产权子类型其他
挂牌起始日期2026-10-12 00:00:00挂牌截止日期2026-10-30 17:00: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资产概况

转让标的为位于牙克石市乌奴耳镇的砂石料,数量为118457.41立方米(以实际勘验情况为准,本栏内容仅供参考)

标的 概况评估情况评估价(元)4765541.60元
评估基准日2026-05-13
评估机构黑龙江皓林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转让底价(元)
4288987.44元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否
转出方情况基本情况

转出方名称:牙克石市自然资源局

转出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出方决策文件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牙克石市人民政府

特别 告知

1、本次转让标的位于牙克石市乌奴耳镇。标的具体情况以实地勘验为准,受让方需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最终交接以实际勘验情况为准,成交后不因数量、质量变化等因素调整成交价格。  

2.受让方必须于资产交接之日起30日内将此批砂石料外运完毕!限定期限内若未完成标的外运则转让方有权将剩余部分标的无偿收回并有权要求受让方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与之相关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平复工作、影响工程方作业等问题。拉运过程中,需服从转让方及施工方的管理;拉运完毕后,须按照转让方及现场管理人员要求对料场进行平复,并对现场垃圾进行清理,拉运、垃圾清理、料场平复等产生的相关费用及安全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3、特别提示:

(1)意向受让方必须于项目报名前做好标的清运交通道路等综合因素考察(截至评估基准日,本次处置砂石料全部位于牙克石市伊列克得铁路隧道口附近,后因铁路落坡改线工程施工需要,部分砂石料堆体(约83884.22立方米)运至10公里外弃土场存放),受让标的后清运过程中运输车辆及作业人员的一切安全责任等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清运期限,否则一切后果均由受让方承担!

(2)最终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于受让方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该笔履约保证金由中心在出具交易凭证后连同交易价款一并转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受让方需严格按照转让方要求实施标的清运,在资产交接后不得在标的现场实施二次加工、挖坑盗采等任何与资产清运无关的作业,一经发现上述情况则转让方有权扣除受让方全部履约保证金,并有权将违法违规线索移交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让方按转让方要求完成标的清运且未违反上述约定,经转让方对清运场地验收合格后,转让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至受让方指定账户。

4、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本公告披露的照片及相关数据均为转让方提供,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勘验时实际情况为准。请意向受让方勘验时仔细验证,做好对标的拍照、摄像等记录。

5、标的勘验时间为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需提前预约),勘验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5047047896。

6、转让方为行政事业单位,涉及价款出具相关收据事宜,请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与转让方提前落实;本次挂牌价为不含税价,资产转让后,受让方不得以发票相关事宜为由拒绝履行收入义务。

7、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转让方解除合同的,受让方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已支付的交易价款在扣除受让方的违约金、赔偿金及转让方另行处置标的产生的价差损失、交易服务费、清运费、保管费等全部费用后,余额退还受让方,不足部分转让方有权继续向受让方追偿。

8、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9、意向受让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交易 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无
标的交割见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勘验时需携带《现场勘验确认表》(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勘验人须与受让登记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勘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勘验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提交《现场勘验确认表》, 同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2、意向受让方一旦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且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对标的进行了现场勘验,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中心及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3、意向受让方在进行e交易系统报名时需要提交《现场勘验确认表》,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原件、《现场勘验确认表》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

4、中心在收到受让方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及受让方上述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资产交接通知书》和交易凭证,并在出具凭证后将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履约保证金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5、受让方需在收到转让方通知后对标的进行清运,清运过程中的一切责任以及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必须保证于资产交接之日起30日内将标的全部清运完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受让。

7、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8、最终受让方受让标的后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使用或处置标的。

交易 指南交易规则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链接])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勘验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需提前预约)

勘验联系人:张先生

勘验联系电话:15047047896

交易报名报名时间2026-10-12 00:00:00 至 2026-10-30 17:00:00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提供资料清单.doc

申请书.doc

现场勘验确认书表(1).doc

授权委托书.docx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900000.00元,截止时间2026-10-30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从已交纳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剩余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及清运工作的;

(5)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3、处置方法:

(1)无以上违约情形,最终受让方按约定交纳全额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所交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中心负责将该笔履约保证金转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行为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交易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交易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动态报价/加价增价幅度(元)2000.00
自由竞价时间2026-10-12 00:00:00-2026-10-30 17:30:00延时竞价周期(秒)180
服务费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附件下载--
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田经理
咨询电话18586095916
咨询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咨询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产权交易大厦
技术支持赵经理18586098121
其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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