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轨道1号线窦官车辆段物业开发项目配套中学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变更公告
各投标人:
我公司的“轨道1号线窦官车辆段物业开发项目配套中学项目施工总承包”,现将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1、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4中的“(3)招标代理费:参照《贵州省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价房[2011]69号文件标准下浮45%由中标人支付,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修改为“(3)招标代理费:参照《贵州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费取费规范》标准下浮45%由中标人支付,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特此说明!
贵阳地铁置业有限公司
泰禾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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