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 筠连县沐爱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已由 筠连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503-511527-04-01-794578】FGQB-023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筠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资金、银行贷款及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四川筠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筠连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503-511527-04-01-794578】FGQB-023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志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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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建设地点:宜宾市筠连县; 2.2项目规模:新华现代化林药复合种植基地总规模20000亩。发展林下中药材种植,包括苗木购置、病虫害防治、林地改良及培肥、改建生产道、农业科技配套等;金坪现代化林药复合种植基地总规模15000亩。发展林下中药材种植,包括苗木购置、病虫害防治、林地改良及培肥、改建生产道、农业科技配套等;提升沐爱镇旧场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疏解功能,包括新建场镇综治中心、停车场,改造场镇应急物资储备库,改造场镇内市政道路,并根据聚居点新增人口配套完善场镇内道路照明、供水、污水、雨水、燃气、电力、通信等地下管网;建设处理能力为2000立方米/天的场镇污水处理站,配套建设管网及其他附属设施;建设500平方米悼念纪念广场、100平方米灾害观察平台、并配套停车场及公共厕所等相关设施;修缮沐爱万氏宅及供销社旧址。改造沐爱老街约600米;该项目对沐爱镇金坪村搬迁安置点安置房进行室内装修,涉及户数共计280户,总建筑面积约46000平方米。以及室外景观打造、场坪等绿化工程。 2.3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设计工作内容包括:完成本标段内全部工程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所涉及的边坡、基坑等专项设计,达到相应报批深度并通过审批工作,需配合招标人送财评评审工作,且对财政评审中心提出的疑问需在1个工作日内以纸质文件进行回复,施工过程设计服务、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后续跟踪服务等。 施工工作内容包括: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重要设备和重要材料采购、安装及发包人临时交办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施工任务(包括满足工程竣工验收需求,同时完成设计施工总承包范围内工程施工及重要材料、设备采购安装内容所涉及的一切检测检验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竣工验收、保修及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农林行业(林业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合同投资额不低于4000万元的建筑工程类或市政公用工程类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①已完成的类似项目应提供:合同协议书、审图报告或提交竣工验收报告,设计业绩由设计单位提供。②合同无法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还需在向招标人出具的业主证明文件中予以明确 。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合同不低于4000万元的建筑工程类或市政公用工程类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①已完成的类似项目应附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上的竣工时间为准。②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均无法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还需在向招标人出具的业主证明文件中予以明确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由设计计负责人兼任 ☑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5家(含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2)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3)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在制作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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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1-04 09:00 至 2025-11-09 09: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EF%BC%89%EF%BC%8C%E5%87%AD%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5%92%8C%E5%AF%86%E7%A0%81%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5%8F%8A%E5%85%B6%E5%AE%83%E6%8B%9B%E6%A0%87%E8%B5%84%E6%96%99%EF%BC%88%E5%90%AB%E6%8B%9B%E6%A0%87%E7%94%B5%E5%AD%90%E6%8A%80%E6%9C%AF%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6%A0%BC%E5%BC%8F%E4%B8%BA*.ZBJ%E3%80%81%E6%8B%9B%E6%A0%87%E7%94%B5%E5%AD%90%E5%95%86%E5%8A%A1%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6%A0%BC%E5%BC%8F%E4%B8%BA*.ZBS%E3%80%81%E5%9B%BE%E7%BA%B8%EF%BC%89%E3%80%82%E5%8F%A6%EF%BC%8C%E5%8F%AF%E9%80%9A%E8%BF%87%E6%9C%AC%E9%A1%B9%E7%9B%AE%E6%8B%9B%E6%A0%87%E5%85%AC%E5%91%8A%E9%99%84%E4%BB%B6%EF%BC%8C%E5%85%8D%E8%B4%B9%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11-24 09:00。 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5.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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