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三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一期)清水管网二批次监理服务 | ||
| 项目编号: | HKG-JS-202511008 | 交易分类: |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
| 监督部门: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王老师 |
| 监督部门联系人电话: | 0371-86199628 |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汇处兴瑞·汇金国际2号楼628室 |
1.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三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一期)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展和统计局(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办公室)以2507-410173-04-01-355863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区泓港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清水管网二批次监理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三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一期)清水管网二批次监理服务
2.2项目编号:HKG-JS-202511008
2.3项目概况: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三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一期)清水管网二批次工程建设内容为近3年内拟启动的清水管网工程,计划将该周期内的管网建设内容划分为2个标段:标段一:迎宾大道(含)-青州大道(不含)-淮海路(不含)-豫州大道(含)-南海大道(含)-梁州大道(含)-渤海大道(含)-豫州大道(含)合围区域的清水管网,管径DN150—DN1600;标段二:兴朋路(含)-雁鸣大道(含)-陆港东十一街(含)-南海大道(含)-化工七街(含)-八千大道(含)-豫州大道(不含)-淮海路(不含)-青州大道(含)合围区域的清水管网,管径DN150—DN1800。
2.4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招标范围如下:
一标段招标范围:迎宾大道(含)-青州大道(不含)-淮海路(不含)-豫州大道(含)-南海大道(含)-梁州大道(含)-渤海大道(含)-豫州大道(含)合围区域的清水管网监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监理范围内项目进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成本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风险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并根据国家颁布的有关示范文本编制具体的工程建设监理规划、细则等。
二标段招标范围:兴朋路(含)-雁鸣大道(含)-陆港东十一街(含)-南海大道(含)-化工七街(含)-八千大道(含)-豫州大道(不含)-淮海路(不含)-青州大道(含)合围区域的清水管网监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监理范围内项目进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成本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风险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并根据国家颁布的有关示范文本编制具体的工程建设监理规划、细则等。
注: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就上述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2.5监理服务期限:自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项目移交阶段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包括配合后期审计事宜)。
2.6质量控制目标:满足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经营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提供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查询结果信息)。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在投标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05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2)投标人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EF%BC%89%E6%9F%A5%E8%AF%A2%E7%9B%B8%E5%85%B3%E4%B8%BB%E4%BD%93%E3%80%90%E5%8C%85%E5%90%AB%E6%8A%95%E6%A0%87%E4%BA%BA%E3%80%81%E4%BC%81%E4%B8%9A%E6%B3%95%E5%AE%9A%E4%BB%A3%E8%A1%A8%E4%BA%BA%E3%80%91%E6%9C%AA%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7%BD%91%E9%A1%B5%E6%89%93%E5%8D%B0%E9%A1%B5%E6%88%96%E6%88%AA%E5%9B%BE%EF%BC%8C%E8%8B%A5%E4%B8%8A%E8%BF%B0%E5%AF%B9%E8%B1%A1%E6%9C%89%E4%B8%80%E4%B8%AA%E6%88%96%E4%B8%80%E4%B8%AA%E4%BB%A5%E4%B8%8A%E8%A2%AB%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F%BC%8C%E6%8B%92%E7%BB%9D%E5%85%B6%E5%8F%82%E4%B8%8E%E6%9C%AC%E6%AC%A1%E6%8A%95%E6%A0%87%E6%B4%BB%E5%8A%A8%EF%BC%8C%E5%85%B6%E6%8A%95%E6%A0%87%E6%97%A0%E6%95%88%E3%80%82%E6%9F%A5%E8%AF%A2%E7%BB%93%E6%9E%9C%E9%9C%80%E6%98%BE%E7%A4%BA%E6%9F%A5%E8%AF%A2%E6%97%B6%E7%9A%84%E6%97%A5%E6%9C%9F%EF%BC%8C%E6%9F%A5%E8%AF%A2%E6%97%B6%E7%9A%84%E6%97%A5%E6%9C%9F%E9%A1%BB%E5%9C%A8%E6%8B%9B%E6%A0%87%E5%85%AC%E5%91%8A%E5%8F%91%E5%B8%83%E4%B9%8B%E6%97%A5%E5%90%8E%EF%BC%8C%E6%8A%95%E6%A0%87%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5%89%8D%E3%80%82%3C/p%3E%3Cp%3E
注:对于投标人未附查询记录或查询记录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评标委员会对查询记录有异议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05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18日09时00分至2025年12月0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8082/%EF%BC%89%E2%80%9D%E7%BD%91%E7%AB%99%EF%BC%8C%E5%AE%8C%E6%88%90%E2%80%9C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5%8A%9E%E7%90%86%E2%80%9D%E5%8F%8A%E2%80%9C%E5%B8%82%E5%9C%BA%E4%B8%BB%E4%BD%93%E4%BF%A1%E6%81%AF%E5%BA%93%E7%99%BB%E8%AE%B0%E2%80%9D%E5%90%8E%EF%BC%8C%E5%87%AD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5%8F%82%E4%B8%8E%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4%B8%8B%E8%BD%BD%E7%AD%89%E4%BA%A4%E6%98%93%E6%B4%BB%E5%8A%A8%EF%BC%8C%E5%85%B7%E4%BD%93%E6%93%8D%E4%BD%9C%E4%BA%8B%E5%AE%9C%E8%AF%A6%E8%A7%81%E4%B8%AD%E5%BF%83%E7%BD%91%E7%AB%99%E2%80%9C%E5%85%AC%E5%85%B1%E6%9C%8D%E5%8A%A1--%E4%B8%8B%E8%BD%BD%E4%B8%93%E5%8C%BA%E2%80%9D%E6%A0%8F%E7%9B%AE%E5%86%85%E3%80%8A%E5%B9%B3%E5%8F%B0%E6%93%8D%E4%BD%9C%E6%89%8B%E5%86%8C%E5%8F%8A%E7%9B%B8%E5%85%B3%E6%96%87%E4%BB%B6%E5%90%88%E9%9B%86%E3%80%8B%E3%80%82%3C/p%3E%3Cp%3E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0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18082/)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 ”栏目内《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招标公告第8条。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区泓港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汇金国际7号楼
联系人:丁先生
电话:0371-60600742
邮箱:zzhgszy@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王倩倩、孙国栋、袁芙蓉、李月晓、田亚亚
电话:0371-55131206、0371-86688491
邮箱:hxzx04 @163.com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汇处兴瑞·汇金国际2号楼628室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371-86199628
邮箱:gqjgkz@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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