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扬中市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镇江市庄泉路1号南山华庭商务中心3幢206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2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2025-DLGK-A0138-B0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扬中市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53.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构建标准化、规范化的食材采购供应管理体系,进一步强化食堂原材料的安全与卫生管理,持续提升食堂饭菜质量,规范食堂采购及配送流程,并加强对投标人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单位食堂食材供应的中标单位。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1年,具体起止时间在合同中约定。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40.00% 采购份额。供应商投标时提供拟供货食材的预留份额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果蔬及水产品类食材均由中小企业制造(生产),且小微企业制造(生产)的比例不低于6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06日至 2025年06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镇江市庄泉路1号南山华庭商务中心3幢206室)
方式:1.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可以现场获取,也可接受邮箱报名,通过邮箱报名的请将领取文件所需资料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zjhxztb@163.com并电话告知,采购文件费汇至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镇江润州支行 账号:9902000523781540; 2.本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3.登记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2)“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或“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3)供应商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咨询采购代理机构报名联系人严莹13914555697提供)。 4.没有按要求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2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镇江市庄泉路1号南山华庭商务中心3幢208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请供应商另行准备一份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的PDF电子文档(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U盘保存),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同提交。
2. 投标保证金要求: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3. 现场查勘: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联系查勘。
4. 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和查看“中国政府采购网”是否有更正公告。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特别说明:
5.1.预算金额:项目预算金额:253万元。其中:
第一类(中小企业预留):果蔬及水产品预算金额约为106万元,预留份额中要求小微企业供应比例不低于60%。
第二类(非预留):畜禽,、谷物加工品、干货、豆制品、乳制品等预算金额约为147万元。
5.2.最高限价:100%。投标供应商报价时仅需报出统一结算率,统一结算率报价超过100%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5.3.中标供应商数量:1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扬中市税务局
地址:扬中市三茅街道扬子西路229号
联系方式:刘先生0511-883696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镇江市庄泉路1号南山华庭商务中心3幢206室
联系方式:严莹139145556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春燕
电 话:186735050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