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经开区市政道路排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监理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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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经开区市政道路排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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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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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zsjgc20250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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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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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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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华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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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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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全椒路1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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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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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工0550-3219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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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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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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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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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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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62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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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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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韦0550-3519590/180055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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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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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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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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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5日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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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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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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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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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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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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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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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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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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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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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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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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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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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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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6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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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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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及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期满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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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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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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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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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大道地面道路拓宽改造工程(东信大道-西兴立交)二期工程(中兴立交-西兴立交)监理(金额:39997.6478万元;时间: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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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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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滨海新城沙尾路以东支路网工程监理(金额:485248600元;时间:202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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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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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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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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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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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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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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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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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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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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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宝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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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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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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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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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3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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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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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及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期满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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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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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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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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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运大道(东流路-香茶路)建设工程监理(金额:22080.1527万元;时间: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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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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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北新区研创园一期市政道路及配套项目工程监理(金额:约50000万元;时间: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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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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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2025年8月28日至202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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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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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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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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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费:32000元(含专家评委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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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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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620室,联系人:杨韦,联系电话:0550-3519590/18005501210。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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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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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科,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三楼监督科,联系电话:0550-3801656。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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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评标情况一览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