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睢宁县双沟灌区建设项目2025年度监理标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徐州市睢宁县双沟灌区建设项目2025年度已由徐政服复〔2025〕70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省级资金、县级配套,项目法人为睢宁县双沟灌区建设项目建设处,招标人为睢宁县双沟灌区建设项目建设处,项目代建机构为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知而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徐州市睢宁县双沟灌区建设项目2025年度监理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睢宁县双沟镇、王集镇、姚集镇3个镇;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拆、新建渠首工程5座;渠道整治35条,总长70.02km,排涝河道整治22条,总长34.90km;拆(新)建及改造渠系配套建筑物65座;新建管理道路5km,拆建附属用房及其配套设施1项,新建视频监控及量水设施1项。总投资金额22500万元。
2.3招标范围:徐州市睢宁县双沟灌区建设项目2025年度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安全管理”以及其他方面工作)。
2.4监理服务期:14个月,缺陷责任服务期为自合同工程验收后12个月。
2.5本工程监理招标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①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②无在监工程(提供承诺书)。
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附在投标文件中),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阶段(通水、泵站机组启动)验收。
c.通过合同工程验收。
d.工程具备合同工程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工程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3)投标申请人业绩:
投标人自2022年9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总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的水利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为准,两者必须同时具备。
(4)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5)按招标公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保函、¨信用承诺、□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开户名: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睢宁县支行
开户账号:93200501012839668300206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银行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3)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的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一标段一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
银行保函要求如下:银行保函的受益人为招标人。银行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保险保单要求如下:无
担保保函要求如下:无
睢宁县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4)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招标文件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在 xxxx 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
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5)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投标保函、投标保单的除外)。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9月24日;
5.2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请投标申请人办理江苏CFCA证书或国信CA证书后,于2025年9月24日前登陆《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网址“http://***:7082//jsztk/ href="http://***/%22%3Ehttp://jsggzy.jszwfw.gov.cn/%3C/a%3E%EF%BC%89%E3%80%81%E5%BE%90%E5%B7%9E%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F%BC%88http://ggzy.zwb.xz.gov.cn/index.html%EF%BC%89%E4%B8%8A%E5%8F%91%E5%B8%83%E3%80%82%3C/p%3E%3Cp%3E%3Cstrong%3E11%E3%80%81%3C/strong%3E%3Cstrong%3E%E8%81%94%E7%B3%BB%E6%96%B9%E5%BC%8F%3C/strong%3E%3C/p%3E%3Cp%3E%E6%8B%9B%E6%A0%87%E4%BA%BA%EF%BC%9A%E7%9D%A2%E5%AE%81%E5%8E%BF%E5%8F%8C%E6%B2%9F%E7%81%8C%E5%8C%BA%E5%BB%BA%E8%AE%BE%E9%A1%B9%E7%9B%AE%E5%BB%BA%E8%AE%BE%E5%A4%84
地址:睢宁县商务服务中心11楼
联系人:许海生
电话:0516-8037572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知而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云龙金融聚集区72号
联系人:张少杰
电话:15852210437
2025年9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