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牡丹江市爱民区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FJ0300G251020001001
三、现澄清内容如下:
原招标公告:(2)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最低要求:工程拟派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除施工负责人1人外,至少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表示可兼任的岗位,以上人员仅要求施工负责人提供相关证件,其他人员仅需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无需提供相关证件。),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并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
现更正为:(2)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最低要求:工程拟派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除施工负责人1人外,至少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检员)2人、安全员2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表示可兼任的岗位,以上人员仅要求施工负责人提供相关证件,其他人员仅需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无需提供相关证件。),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并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
其他内容不变。
四、本次澄清修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与本次澄清修改不符之处,以本次澄清修改为准,本次澄清修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特此通知!
五、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牡丹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453-5796908
招 标 人(代建单位):牡丹江市金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牡丹江市爱民区仁寿路23号,统计大厦一楼门市
联 系 人:侯女士
电 话:13054335877
招标代理:中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康居新城B1号楼107室
联 系 人:崔先生
电 话:17745383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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