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 天津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应急照明类装备物资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5-A-0156)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16日发布来源:天津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GPC-2025-A-015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应急照明类装备物资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6-26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一)投标人需于解密当日9:00-9:30在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厅42号窗口递交软件视频演示讲解光盘,视频文件格式应为avi或rmvb或mkv或mp4,视频时长不超过5分钟,未提供视频光盘或视频格式不正确导致不能正常播放的,演示讲解不得分。讲解演示内容如下:1、系留便携式照明视频一体无人机系统:(1)产品应具备系留无人机、照明模块和控制平台一体式设计,无需安装,可单人背负;(2)产品部署使用时间应≤5min;(3)且具备一键降落和低电量(系留电源意外断电)无人机自动降落功能;2、背负式移动照明储能系统:(1)产品应集成照明模块、电源模块、储存箱于一体;(2)可双肩背负、手提或拉杆拖行;(3)总开关键可一键控制电源开关,产品采用4节伸缩杆调节高度,最大升起高度≥2m,产品能根据自身工作温度自动调节内置风扇转速,温度升高时,风扇转速加快。3、防爆全景移动照明系统:(1)产品为3灯头设计,每个灯头均可上下180°旋转与360°自身旋转,可调整照射各个方向;(2)产品具备升缩杆及脚架,配备便携提手。产品具备隐蔽布线设计,外观没有裸露的电线。(二)“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增加提供“附件15供货一致性承诺”,见附件A。(三)“★(六)验收方法及标准”内容变更,见附件A。(四)“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变更为“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签订合同时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总额10%的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此履约保证金的递交、退还、罚没和有效期以合同为准。”(五)本项目“四、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变更,具体内容见附件A。(六)本项目延期采购,具体内容如下:1.网上应答时间2025年6月26日9:00至2025年8月4日8:30。2.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8月4日8:30。3.开标解密时间:2025年8月4日8:30至9:30完成开标解密的投标为有效投标。4.网上开标公示时间:2025年8月4日9:30至12:00。 更正日期:2025-07-16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年08月04日 08点30分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新科道2号 联系方式:022-272046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 联系方式:022-245382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志刚、鲁志强、杨光 电话:022-24538217 六、附件 原公告链接: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7月16日 |
